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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2017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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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0

五、考试实施

1.考试方案按《宿迁市2017年初中毕业暨升学考试方案》(宿教发〔2017〕001号)执行,中考总分为600分。文化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统一时间实施。具体考试时间、科目与分值为:

6月14日上午(8:30-11:00),语文120分;

6月14日下午(15:00-17:00),物理、化学100分(物理60分、化学40分);

6月15日上午(8:30-10:30),数学120分;

6月15日下午(15:00-16:40),政治、历史100分(政治40分、历史60分);

6月16日上午(8:30-10:10),英语 100分(其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15分,提前单独组织考试)。

地理、生物分值计30分。

体育考试分值为30分。实施办法由市教育局有关处室另文下达。

2017年初二地理、生物考试安排在6月16日下午15:00-16:40进行,考生集中到各县区中考考点考试,实施统一管理。分值按80分计入2018年中考总分。(市外初三转入学生及2016年因特殊情况未参加地生考试的应届初三毕业生,可报名参加初二地生补考,成绩仍按总分30分折算计入2017年中考总分。)

2.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实验基本技能考查,由市教育局规定考查内容、标准和时间段,县(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以及市直初中的理、化、生实验技能考查由市中小学教学研究室统筹组织实施。

信息技术和研究性学习考查,由县(区)教育局规定考查内容和标准,各初中学校组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由初中学校组织实施。

3.各县(区)在实施考试过程中,要严密组织,严格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信度。对考试中违纪舞弊或弄虚作假者,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要切实加强考点建设,规范考点布置,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中考考点原则上设在县城中学,确需在乡镇设置考点的,要选择条件较好、有组织招生考试经验的乡镇中学。考点主任、副主任要选聘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的同志担任,监考教师实行异校选调,每个考场的两名监考教师必须来自不同学校。考试期间,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派驻巡视员到各考点全面督查考试的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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