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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13年吉安中考招生政策:市直高中招生

编辑:sx_bilj

2014-02-24

近日教育局规定了江西省2013年吉安中考招生政策:市直高中招生,市直高中录取的考生必须填报了市直高中志愿。

(1)计划:①市直高中招生总计划1500人。其中划出招生总计划的16%面向全市择校招生;划出统招计划的70%面向吉州、青原两区均衡招生,余下计划为全市统招。

(2)录取:①统招录取:根据考生志愿和两校统招总计划择优录取,录取考生由市中招办根据市直两所高中各自的招生计划,按比例及分数相对均衡的原则随机分配给两校。②面向吉州、青原两区的均衡招生录取:市中招办按分配到各初级中学的均衡招生计划,中心城区初中学校在考生总分不低于统招录取线30分内,乡镇初中学校在考生总分不低于统招录取线40分内,以生源学校为单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完成的均衡招生计划在全市报考市直高中志愿未录取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录取考生由市中招办根据市直两所高中各自的招生计划,按比例及分数相对均衡的原则随机分配给两校。对同分问题的处理,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排队,总分高的优先;如再同分,按语文、数学两科总分排队,总分高的优先;如还同分,按语文单科总分,总分高的优先。③择校生录取: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学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3)吉安一中的 “宏志班”和白鹭洲中学的“弘毅班”以及“国际班”,在统招录取前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并根据招生规模比例选拔。市直高中举办的其他特色班由招生学校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在统招录取在本校的考生中选拔。

(4)市直高中招收的县市考生,三年后毕业时回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迁移的除外),计算当地升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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