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中考招生方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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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5

4、联合办学

为拓展优质教育资源,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示范作用,扩大优质学校办学规模,逐步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今年继续实行联合办学。市五中和市外国语学校联合办学,面向城区提前招收1个联办班,在市外国语学校上课;五中与三中联合办学,面向城区提前招收1个实验班、面向西北学区提前招收1个联办班,在三中(中渡口校区)上课。;二中与十一中联合办学,面向城区提前招收1个实验班,面向南学区提前招收1个联办班,实验班初一、初二在十一中上课,初三到二中上课二中与十五中联合办学,面向城区提前招收1个实验班,面向南学区提前招收1个联办班,实验班初一、初二在十五中上课,初三到二中上课。凡要求到联办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必须在小升初报名表的志愿栏内填写“xx学校联办班”的志愿,同时还要到所选报的中学报名,并只能在规定的学区选报上述一所学校,以便招生学校按志愿组织录取。当填报某联办班的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时,则由招生学校采取测试分流,并按测试成绩录取。

为支持三中、外国语学校、十一中、十五中、十七中、的发展,凡今年进入三中、十一中、十五中就读三年(不含联办班、实验班)的学生三年后参加中考时均享受降15分录取普通高中(含省重点高中)的优惠;凡今年进入外国语学校(含联办班)、十一中联办班和十五中联办班(不含初三到二中的实验班)、十七中就读三年的学生三年后中考时均享受降10分录取普通高中(含省重点高中)的优惠。

5、推荐入学

为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改革,促进小学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高质量,借鉴北京等地做法和以往的经验,今年在全市公办初中继续实行推荐入学。招生学校将用招生计划的45%,按各小学毕业生占学区内小学毕业生总数的比例分配给小学,由小学推荐到初中。对口直升的小学原则上不分配其他公办初中学校推荐招生的计划。推荐计划未完成的学校,其推荐计划转为统招计划。

推荐条件:连续在毕业学校就读三年或三年以上、品学兼优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推荐程序:①由符合推荐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含流动人口子女)向所在班级申请,填写《2013年城区小学毕业生自荐表》,其家长或监护人亲笔签署意见。要求参加推荐的学生只能申请所在学区的一所中学,有城区户口的毕业生按户口认定学区,流动人口子女毕业生按公安部门核发的暂住证地址认定学区。跨学区申请推荐无效。②班主任根据学生思想品德、学习能力、学习成绩、身体素质、审美情趣等进行综合评价和考核,将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推荐。③学校毕业班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班上报的推荐人选综合评定后根据推荐计划确定本校拟推荐名单,并在校内公示一周。④经公示无异议后,区属小学签署意见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对推荐名单审定后,签署意见报市中招办;市直小学公示无异议后签署意见直接报市中招办。⑤市中招办根据区教育局和推荐学校的意见,按推荐计划组织初中学校录取。推荐入学的小学毕业生不得再参加其它学校的录取。

6、划学区填报志愿和电脑派位

根据城区初中学校分布状态,将城区初中学校划为东、南、西北三个学区。东学区公办学校:一中分校、十六中、十七中、昌河中学、十九中、竟成中学;南学区公办学校:二中、十一中、十五中、二十六中、竟成中学;西北学区公办学校:三中、外国语、五中、七中、群星、体校、十五中、二十一中。

①具有城区户籍小学毕业生,要求到学区内公办学校升学的,可在报名表的志愿栏内选报本学区3所学校的志愿,不同的志愿栏只能填报本学区内不同的学校,跨学区填报的志愿和重复填报的志愿无效。第一志愿为主志愿,如某校第一志愿填报的人数小于或等于该校招生计划,则直接录取;如某校第一志愿填报的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则采用电脑派位的方法进行录取。

电脑派位程序由市中招办聘请高级程序员设计,并邀请有关专家对程序予以论证,以保证程序科学严谨。电脑派位由市中招办组织实施,并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区教育局、学校和学生家长代表现场监督,请市公证处予以全程公证。派位结果当场公布。

②电脑派位后,第一志愿落空的小学毕业生,参考第二、第三志愿进行分配,若其选报的第二、第三志愿学校没有了学额,市中招办将结合家庭住址调剂到学区内学额未满的其他学校。

7、民办学校招生

天翼中学、太白园实验中学、天翼分校、景西学校和育才学校面向城区招生。要求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也要在报名表的志愿栏填报志愿。如第一志愿填报某所民办学校的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则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分流。电脑派位落空的学生,由市中招办参考第二、第三志愿或家庭住址调剂到学区内学额未满的其他学校。

8、调剂招生

热点学校二中、太白园中学、五中、一中分校、天翼分校分别拿出不低于10%的招生计划来进行调剂录取,调剂计划由学校和中招办共同掌握。当要求调剂的人数大于调剂计划时,由学校测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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