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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辽宁营口中考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意见

编辑:sx_xiexh

2013-12-31

如何实现中考取得好成绩的目标,需要我们从各方面去努力。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12年辽宁营口中考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意见,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各市(县)、区教育局,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社会事业发展局,局直各学校及相关职业院校:

为认真贯彻2012年辽宁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营口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规范我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促进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现就全市2012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计划

(一)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要按照市及各市(县)、区《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2012年计划执行。市直普通高中计划招生2260人(详见附件一)。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沈阳经济区内优质普通高中跨市招生有关问题的通知》(辽教发〔2011〕176号)文件精神要求,2012年营口市高级中学招收沈阳经济区其它城市学生50人,沈阳经济区其它城市10所优质普通高中在我市计划招生78人(名额分配见附件四)。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1〕37号)中“实施普通高中市域内跨县(市、区)招生,促进高中优质化发展”的要求,2012年营口市高级中学计划在其它市(县)、区招生40人,辽宁省实验中学营口分校计划在市内两区招生300人,在其它市(县)、区招生60人,共计360人。

(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计划

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营口市2012年职业院校(初中起点)招生目录》(附件五)执行。

初中起点五年制大专、中师、普通中专招生计划另发。

二、考试科目、时间

(一)考试科目

九年级的考试科目设置为语文、数学、外语、理化、政史五个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各为150分(外语不设听力考试),语文的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数学、外语考试时间各为120分钟;理化考试采取同堂、分卷形式,满分为200分(物理120分,化学8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政史考试采取同堂、分卷形式,满分为100分(政治、历史各50分),考试时间为100分钟。

八年级的考试科目设置为生物和地理。考试采取同堂、分卷形式,满分100分(生物、地理各50分),考试时间为100分钟,成绩一年后纳入学生中考总成绩。

报考普通中专(含初中起点五年制大专)、中师的考生考试科目按省招办文件规定执行。普通中专、中师需要面试、加试的文件另发。

使用朝鲜语授课的朝鲜族学生,语文学科考试包括朝语文和汉语文,成绩各按50%计入语文总分;除汉语文外,其他各科可用本民族文字答卷,也可用汉语文字答卷,但一张试卷必须用一种文字作答。

参加高中阶段升学考试的考生须参加体育考试,满分为60分,计入总成绩。具体办法另下。报考初中起点五年制大专、中师、普通中专的考生体育成绩计入中考总成绩。

(二)考试时间

1、九年级考试时间

6月28日:

8:30——11:00 语 文(汉语文)

13:30——16:00 理 化

6月29日:

8:30——10:30 数 学

13:30——15:30 外 语

16:20——18:00 政 史

6月30日:

9:00——11:30 民族语文

2、八年级考试时间

6月30日:

9:30——11:10 生 物、地 理

三、命题

(一)命题依据和要求

考试命题坚持以教育部印发的全日制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以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指导初中教学,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利于初中和普通高中教学衔接为原则,注重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考查学生,不出偏、繁、怪和似是而非的题。易、中、难试题的比例分别占60%、20%、20%左右。语文、数学、理化学科的选择题分数不超过学科试题总分的20%,外语学科不超过40%,政治、历史、生物、地理学科不超过30%。理化学科实验性试题不少于学科总分的20%,生物学科实验性试题不少于学科总分的10%。各学科命题考试的基本要求详见各学科的《考试说明》。

(二)命题组织方式

试题由市教育局组织命制。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中考命题、阅卷工作的科学化管理水平,从2013年起,我市中考命题按照计算机网上阅卷技术标准执行。

四、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初中起点五年制大专)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给予考试总成绩一次性加分。

(一)初中学习期间,获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加5分。

(二)烈士子女,加20分。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军人)子女,加10分。

(三)现役军人子女,现援疆(青、藏)干部(教师)子女,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胞子女,加10分。

(四)农村计划生育独女户女孩,加5分。

(五)初中学习期间,拥有一项发明授权专利的,加5分;拥有两项及两项以上发明授权专利的,加10分。

(六)初中学习期间,参加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参与组织的各种竞赛,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或省级一等奖的,加5分。

具备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取分值最高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从2014年起,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调整高考加分政策相应调整我市中考加分政策。

五、考务工作

考务工作由市及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协调,并具体组织实施。

(一)报名

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实行志愿兼报办法,报名工作由市及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考生按《营口市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六)规定的录取顺序自主填报志愿。报考中师、普通中专、职业中专(高中)及技工学校的社会考生到市及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报名。

中考报名考务费按市教育局2012年一次性收费规定标准收取。其中兼报普通中专(含五年制大专)、中师的考生信息采集费由教育行政部门按实际采集人数拨付给招生考试部门,标准为每生10元。

(二)考试

要严格按照《营口市2012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方案》要求,进行考试各项工作。

根据《关于印发营口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营教通发〔2006〕13号)精神,各初中学校要从“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创新与实践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继续对考生进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外语口语、听力加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录取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首先进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然后进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由市及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录取。沈阳经济区内10所优质普通高中在我市招生由市及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单独提前录取。营口市高级中学和辽宁省实验中学营口分校在各市(县)区的招生录取采取考生自行到报考学校报名,学校组织考核认定,报市教育局审核录取的方式。其它学校一律不得自行招生。

普通中专(含初中起点五年制大专)、中师招生录取:由省、市招考办统一组织。凡单报或兼报普通中专(含初中起点五年制大专)的考生必须在7月16日至22日到所在市及市(县)区招考办指定地点填报院校志愿,采集相关信息。

职业中专(职教中心)、职业高中招生录取:由市及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录取。

技工学校招生录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录取。

各市(县)、区教育局要严格依照市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报名、录取工作要求进行报名、录取工作。7月15日前务必将本地区中考学生报名、考试成绩、普通高中录取等信息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六、几点要求

(一)各市(县)、区要高度重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要组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从本地实际出发,统一制定本地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和措施,统一组织招生考试工作,要在政策、管理、人员和经费上予以保障,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各市(县)、区教育局要制定相关政策,在保证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严格执行计划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初中毕业生报考职业院校。

(三)普通高中招生要严格执行国家七部委《关于2009年规范教育收费 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监〔2009〕5号)和《营口市教育局 监察局 市政府纠风办关于印发〈营口市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的通知》(营教发〔2012〕6号)文件精神。一是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二是要严格执行择校生招生的“三限”政策,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数量不得超过统招公费生数量的20%;三是普通高中班额标准为45人,最高班额要控制在50人以下。

(四)各职业院校要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行为的要求》(营教发〔2008〕53号)文件开展招生工作,按照《营口市2012年职业院校(初中起点)招生目录》进行招生宣传,不得进行片面和失实宣传。职业院校可跨区域招生,招收外省市生源需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部门批准。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学校可免试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以初中毕业生证书为凭据,下同)。普通中专学校以招收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为主,如录取不满,亦可通过注册入学方式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为补充(五年制大专、中师除外)。中等职业学校可以免试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以高中毕业生证书为凭据),单独编班,学制1—2年。职业院校招收外省市的学生需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部门批准。

(五)根据《辽宁省高中阶段困难学生助学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精神,各高中阶段学校要设立困难家庭学生助学金和困难家庭学生奖学金,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具体实施办法由学校视情况自行确定。

各职业院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相关政策,确保资金及时发放,具体事项依据相关文件执行。

(六)中考招生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级教育行政(招生)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端正考风、严肃考纪,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维护中考的严肃性。各市(县)、区教育行政(招生)部门要将本地区中考招生文件报市教育局审查、备案。

(七)中考招生政策解释权在营口市教育局。如受外界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市教育局将对考试方案进行调整。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2012年辽宁营口中考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意见,希望同学们阅读后会对自己有所帮助,祝大家阅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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