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2016年中考招生政策公布

编辑:sx_chenjp

2016-06-02

对于中考你是有一些期待呢还是恐惧,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备考,包头2016年中考招生政策已经发布,各位考生可根据下文了解具体招生事项安排,希望能帮到大家~

一、政策性照顾项目

(一)烈士子女、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包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子女,在普通高中录取中加20分。

(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1-4级残疾军人子女在普通高中录取中加10分。

(三)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考生在普通高中录取中加10分。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考生,如符合其他的加分条件,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二、审核认定

(一)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加分资格的审核认定程序

1.凡中考报名时民族成分填报为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的考生(蒙授考生除外),必须于报名时向学校提供本人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户口簿复印户主及考生页)。

2.学校初审确认考生本人所填报的民族成份与考生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内容相一致。凡不能提供户口簿和户籍证明原件的考生,不予资格确认。

3.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指派专人负责户籍审核。如发现考生所填报的民族成份与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内容不相

符,不予资格确认。

4.蒙中初中毕业生少数民族资格审核由昆区教育局基教科审核。

5.回中初中毕业生少数民族资格审核由东河区教育局基教科审核。

(二)军人子女政策加分资格的审核认定程序

1.凡申请军人子女政策加分的考生,必须于报名时向学校提供父母的军官证、身份证、结婚证和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以及部队出具的证明材料。烈士、因公牺牲、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还需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

2.学校初审后将原件及复印件报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3.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指派专人负责审核。

包头2016年中考招生政策希望大家能仔细阅读,在此也预祝大家都能顺利通过此次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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