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zhangby
2014-01-16
【摘要】中考作为重点高中招生的选拔性考试,日益受到学生的重视。为此精品学习网中考频道为大家提供2014年呼和浩特中考加分录取政策,希望大家在复习的过程中有所参考!
实行按比例加分录取政策
呼和浩特市中考实行加授蒙语文(乙类)的考生按比例加分录取政策。即中考加授蒙语文(乙类)试卷由全市统一命题,对加授蒙语文并参加蒙语文(乙类)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实行按比例加分录取政策。
凡在呼和浩特市民族学校就读并注册的加授蒙语文的初中毕业生,参加2012年全市统一中考并报考普通高中,其蒙语文(乙类)考试成绩按10%折合后记入中考总分,并按考生报考志愿统一录取;报考土默特中学的考生其蒙语文(乙类)成绩按20%折合后加入中考总分;旗县民族中学加授蒙语文考生报考当地高中的,其蒙语文(乙类)成绩按20%折合后加入总分,但不得兼报市区普通高中,只可兼报土默特中学。
七类考生享受照顾
烈士子女和驻守边疆沙漠地区的现役军人子女可降20分录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降10分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包括在各类民族学校任教的汉族教师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不包括其他眷属);因公牺牲军人(包括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包括人民警察)子女;现役军人子女。
从事环卫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的职工子女可降4分录取。
如考生符合上述多项照顾条件,凡属自治民族包括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的考生可累计降分录取,但不得超过15分(不包含第1条);其他民族考生只享受照顾分值中最高一项进行降分录取。
希望我们提供的2014年呼和浩特中考加分录取政策在大家的复习过程中能够发挥真正的作用,能够帮助大家考入自己心目中理想的高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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