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haoy
2014-03-03
内蒙古2014年呼和浩特中考招生5条规定
2014年,呼和浩特中考招生学校应按呼和浩特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容量;凡公办初中(包括完全中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在电脑派位招生后,无正当理由流入的学生人数,突破学校招生计划和规模规制15%的学校,视情节对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校长责任;根据呼和浩特市教育局文件要求,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在录取有体、音、美、科技发明等特长的应届义务教育初中结业生时,要按比例单独划线录取,录取比例要控制在本年度本校招生计划的6%以内;各招生学校确需增加招生计划,须提前向主管教育局提出申请,报呼和浩特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执行;各高中学校要按照学籍和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相一致的原则,严格落实本年度按规定招收的所有新生录取手续,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未达到呼和浩特市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民办高中学校招收没有中考成绩的学生或没有达到当地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的学生,均不予办理学籍,对于自行招收“择校生”而不为其办理学籍、考籍,给考生造成损失、给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高中学校,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将视情节追究相关校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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