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2017年中考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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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3

(四)中考命题与施考

1.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和五年制高职招生考试,统一使用呼和浩特市中考、结业考试试卷,试卷命题及蒙古语授课试卷翻译工作由市中考命题组统一完成。

2.中考组织施考工作由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完成。

(五)市区普通高中招生报名对象

1.具有市区户籍(2017年3月1日前)的应届初中结业生和年龄在18周岁以下(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社会零散考生。

2.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本人在市区初中学校具有正式学籍(2017年3月1日前转入),并在该校连续实际就读的初中结业生。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以下材料:原籍户口本、暂住证(居住证)、务工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劳动部门认定的劳动合同、灵活就业人员由暂住地居委会出具灵活就业证明、个体户提供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

3.呼和浩特土默特学校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初中结业生,可享受市区户籍待遇(非本市户籍的初中结业生不享受此待遇)。

4.高中学校在校学生(含休学生)不得报名。

(六)报名方式

2017年我市中考采用考生网上报名、现场图像采集、信息确认和电子学籍信息确认同步完成的方式进行。

1.报名程序

(1)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设置并确认个人报名密码,填写、注册个人基础信息,记录系统自动生成的中考预报名号。

(2)考生将打印好的报名登记表交结业学校进行汇总审核,并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及电子学籍信息档案表,到所属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图像信息采集、现场信息确认。

(3)社会零散考生网上报名方法与本市在校生网上注册报名方法相同。社会零散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和注册后,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义务教育结业证》以及原结业学校出具的电子学籍信息档案表和综合素质测评等级证明,到户籍所属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图像采集和现场信息确认。

2.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时间:2017年3月21日9:00—31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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