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zhangby
2014-02-25
2013年济宁中考中职招生工作
2013年济宁中考中职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大力宣传招生政策,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强化招生工作措施,
2013年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宣传招生政策,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强化招生工作措施,全面完成年度招生工作任务。现就做好2013年济宁中考中职招生工作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目标
2013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力争完成初中毕业生40%的分流目标,各县市区具体招生计划目标另行下发。
二、招生措施
(一)实行春季分流。春季分流是做好全年招生工作的重要一环,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初中学校务必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确保初中毕业生人数不低于30%的分流目标,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力争完成年度招生计划的70%,各初中学校要于2013年5月份集中完成统一分流。春季招生实行免试入学、学生自愿报名,任何人不得强迫学生选择学校或专业。
(二)抓好夏季招生。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学校实行统一招生考试。按照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切实加大高中阶段招生统筹力度,确保高中阶段招生计划职普比例大体相当。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三限”政策,切实控制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规模,给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留足空间。中考没有报考职业学校的考生,可凭中考成绩单直接到中等职业学校报名入学。
(三)广开生源渠道。中等职业学校要充分体现“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的办学理念,积极拓宽招生面向和招生渠道。广泛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农民工、下岗职工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的非应届初中毕业生等学员,应当实行全日制教育与非全日制教育并举。高中毕业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学制可按国家规定分不同专业实行1至2年。
(四)强化责任奖惩。为确保招生目标的完成,市教育局将与县(市、区)教育局签订《2013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目标责任书》,对完成招生任务目标的单位和招生工作突出的初中学校校长、班主任给予表彰奖励。各县市区也要出台相应政策,加强对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督查,把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情况列为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要努力营造良好的职业教育招生环境。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和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宣传发展职业教育对就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宣传职业学校优秀毕业生就业、创业成功的典型事例,使中职招生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引导更多的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的氛围。
(二)打破区域界限。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打破区域界限,杜绝地方保护主义,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提供公平、公正、有序的招生环境和优质服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缩减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职业教育招生计划,不得限制和强迫初中毕业生选报志愿,不得扣压有关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凡违反上述要求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均面向全市招生,不论学生选择何所职业学校,都计入所在县市区职业教育招生人数,计算职普比例。
(三)规范招生行为。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实事求是地进行招生宣传,真实地介绍自己的办学条件、专业设置、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广告(简章)必须报市教育局审批,不准发布虚假招生信息,误导学生和家长。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中等职业学校不得借联合办学的名义,随意设立分校或校外办学点。不得以联合招生合作办学为名进行乱招生、乱收费。对非法招生、有偿招生、虚假宣传、乱收费等违反招生政策的,将追究当事人及主管单位负责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学生管理。对招收入校的学生,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管理,从学生基础实际出发,在抓好文化基础课、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教学的同时,注重做好人生观、价值观、成才观、就业观等方面的思想教育,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做到“招得来、留得住”,提高招生巩固率。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是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必须高度重视,确保顺利完成全市招生目标。
济宁市教育局
2013年3月18日
相关推荐
标签:济宁中考招生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