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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5
临沂教育局:2014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招生工作规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加快推进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试报名
报名时间一般为4月上旬,各县区教育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考试报名工作,可以初中学校为单位集体组织报名,也可由学生本人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单独报名。局直属初中学校纳入兰山考区组织、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纳入罗庄考区组织、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纳入河东考区组织。
2014 年,八年级学生参加地理、生物科目的考试,九年级学生 2013 年未能参加地理、生物考试的,随八年级一起报考,2013 年已参加过地理、生物考试的,不得重复报考。报名考试人数作为检测县区和学校控制辍学工作的重要依据。本市跨县区借读的学生到学籍所在地参加报名考试;市外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就读学校报名;具有中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中学校在校生不准报名参加考试。考生报考姓名须同户籍姓名一致。考生报名数据使用“临沂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管理系统”采集和上报。各县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要将九年级学生 2013 年参考的地理、生物成绩及 2014 年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考试和考查科目的原始成绩存档备查,同时按要求折算成实际计分成绩和等级,导入文化课考试编场库,2014 年 5 月 20 日前,上报市教育考试中心,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编场库同时单独上报。凡符合规定条件的特殊考生,报名时须将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由学校在考试管理系统中标注特殊考生标志,并打印出特殊考生名单,报县区教育局审核后退回原件,复印件存档。凡报名时没有申报的,一律不享受加分政策。考生若同时具备几项加分条件,选其最高项,不累计加分。特殊考生加分计入考生录取总分。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下列各类初中应届在籍在读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可给予鼓励性或照顾性加分录取。具体标准如下: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当年录取分值 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特殊考生代码为“1”)
(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当年录取分值 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特殊考生代码为“2”)
(3)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子女,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 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当年录取分值 3%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特殊考生代码为“3”)
(4)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提供因公牺牲证明书或残疾证, 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报考普通高中加 10 分。(特殊考生代码为“4”)
(5)独生子女和农村合法生育两女绝育家庭的子女,持独生子女证或县级以上计生部门证明报考普通高中加 10 分。(城市和农村独生子女的特殊考生代码为“5”,农村双女绝育家庭子女的特殊考生代码为“6”)
(6)华侨归侨和港澳台胞子女、少数民族子女,持侨办、台办或公安部门证明报考普通高中加 5 分。(华侨归侨和港澳台胞子女的特殊考生代码为“7”,少数民族子女的特殊考生代码为“8”)
*注:第 1—3 条加分对象包括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
二、科目及实施
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分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体育与健康 12 科,考查科目包括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和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 4 科。
(一)考试科目
1.语文、数学满分为 120 分,英语(含听力)满分 100 分,计入高中录取总分;其他各科目满分为 100 分。计入高中录取总分的比例:物理为 70%、化学、生物、历史、地理各为 50%,信息技术和理化生实验操作各为 20%,体育与健康为 60%。满分总分为 710 分。思想品德考试结果采用“合格”、“不合格”两种方式呈现,不再以分数形式计入总分。
思想品德考试采用开卷考试方式,其他考试科目均采用闭卷考试方式,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考试、阅卷和发布成绩。考试前下发考试说明,明确各科命题原则、内容范围、考题形式、样题范例等。
2.信息技术考试采用上机考试方式,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各考区具体组织实施。
3.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各考区具体组织实施。
4.体育与健康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各考区按照《临沂市 2014 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体育考试工作方案》(临教基字〔2013〕24 号)具体组织实施。
(二)考查科目
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等考查科目的测试工作由各县区教育局负责,其成绩分 A、B、C、D 四个等级,其中 A 等不得超过考生总数的 30%,体现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中,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考查科目等级要以适当的方式告知考生本人。
三、考试时间与考点安排
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和考查科目一般安排在 4 月中旬至 5 月中旬,具体实施时间由各考区在市教育局的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思想品德、化学、历史、地理、生物考试时间为 2014 年 6 月 14 日至 16 日,具体安排如下:
九年级
6月14日(星期六)上午 9:00-11:00 语文 下午14:00-15:30 物理 16:30-17:30 思想品德
6月15日(星期日)上午 9:00-11:00 数学 下午14:00-15:30 化学 16:30-17:30 历史
6月16日(星期一)上午 9:00-10:40 英语
八年级
6月16日(星期一)下午 14:00-15:00 地理 16:00-17:00 生物
考点设置由各考区本着安全、尽量方便考生赴考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同一考场内的两名监考教师必须来自两所不同的学校或单位,且不能监考本人所在学校的学生。
四、成绩公布与管理
(一)科目分值及成绩呈现形式。初中学生学业考试科目(思想品德除外)成绩以 A、B、C、D 四个等级和实际分数两种方式呈现。成绩达到科目总分的 90%(语文达到 85%)及以上记为等级A(优秀);达到 75%至 89%(语文达到 75%-84%)记为等级 B(良好);达到 60%至 74%记为等级 C(合格);59%及其以下记为等级 D(不合格)。思想品德考试成绩达到科目总分的 60%及以上的记为“合格”,59%及以下的记为“不合格”。
(二)考试成绩查询。全市统一考试阅卷结束后,于 6 月30 日前公布考生成绩。成绩公布后,考生可根据准考证上提供的成绩查询方式进行查询,或到原毕业学校领取考试成绩单。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成绩是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三)考试成绩属考生个人隐私,除按市教育局要求提供的个人成绩通知单和查询方式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考生成绩,更不得将本次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县区、学校的依据,不得根据考试成绩给县区、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
五、工作要求
(一)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到千家万户,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务必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把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全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工作由市、县分级管理,分工协作,共同组织实施。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市里成立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各县区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各县区和有关学校要严格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为方便广大考生和考生家长了解考试政策,增强考试工作的透明度,各县区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板报等媒体进行宣传,并开设专门咨询电话,热情为学生和家长服务。
(二)要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严密组织阅卷、分数统计等工作,确保公平、公正;要切实加强对试题、试卷的管理,在运送、保管、交接等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按国家保密要求进行操作,确保试题、试卷安全。要进一步规范考试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对在考试工作中造成试题泄密,报名、考试和阅卷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各级教育纪检、督导等部门要对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工作进行全程监控,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以及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和行为。切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市教育局将把各县区考试组织情况作为对县区教育局工作督导的重要内容纳入督导评估。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也要综合运用纪检、监察、教育督导等手段,督促各有关学校和人员高度重视,严密组织,确保今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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