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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6
2014年山东青岛中职学校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有关区、市教育(体)局,各有关学校: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4]25号)要求,青岛外事服务职业学校等11所学校制定的2014年自主招生实施方案已经市教育局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均应参加初中学业考试。学业考试成绩仅作为初中毕业和兼报普通高中志愿录取的依据,自主招生录取以学校自主招生测试成绩为准。
二、市内三区参加自主招生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兼报普通高中,被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业学校(包括:“3+4”本科、“2+3”师范、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
三、市内三区考生被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被录取的,如兼报普通高中志愿,须于5月14日(周三)至15日(周四),由考生或考生家长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和自主招生录取通知书,到学籍所在区的招考办提出书面申请,并于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登录市教育局网上报名平台(网址:http://Lwbm.qdedu.net/qdbm_xsbm)填报普通高中志愿。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到报考的一志愿普通高中确认报考信息。
四、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和未兼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市内三区考生应登录市教育局网上报名平台报名,在普通高中批次报考“只毕业不升学”选项。其他区(市)考生应按本区、市有关规定进行报名。
五、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缺额计划转入统一录取时中职批次录取。
六、请有关区、市教育(体)局和有关学校接到通知后,立即将相关方案传达到每一位学生,便于学生按照方案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及时参加自主招生。
相关事宜,请与市教育局职成处联系。
联系人:褚志军
联系电话:8271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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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青岛中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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