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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2016年中考招生政策抢先看

编辑:sx_chenjp

2016-06-01

对于中考你是有一些期待呢还是恐惧,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备考,泰安2016年中考招生政策已经发布,各位考生可根据下文了解具体招生事项安排,希望能帮到大家~

(一)烈士(军人除外)子女加20分录取;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少数民族学生、港澳台籍学生加10分录取。

(二)农村独生子女考生加10分录取。考生填写《泰安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农村户口独生子女考生登记表》,由乡镇(办事处)政府审核,并经县市区计生部门审核确认。

(三)初中阶段参加由科协和教育等部门联合举办的科技创新大赛、机器人大赛、信息学奥赛、航模竞赛,以及由教育部门组织的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机器人大赛活动的加分标准是:取得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的总分加5分,省级二等奖、市级一等奖的加8分,省级一等奖、国家级三等奖的加15分,国家级二等奖以上的加20分。

(四)军人子女按照《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鲁政联〔2012〕1号)有关规定执行,录取时考生不再享受其它加分,按要求享受降分录取。现役军人子女需填写《泰安市现役军人子女情况登记表》,军人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须填写《泰安市高中段学校招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考生登记表》。

享受加分或降分录取的特殊考生,只按最高分项加分(或降分录取)一次,不重复累计加分(或降分录取)。凡享受政策加分或降分录取的考生,所在初中毕业学校要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特殊考生信息的收集、确认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于5月30日前完成。

从2017年起,参照高考的加分规定,除国家政策性加分(或降分录取)外,其它加分项目全部取消。

泰安2016年中考招生政策希望大家能仔细阅读,在此也预祝大家都能顺利通过此次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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