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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东潍坊一中招生简章

编辑:sx_xiexh

2014-04-21

2014年山东潍坊一中招生简章

一、指导思想

坚持高中招生多次考试、等级表达、综合评价、诚信推荐、组合录取、多元录取、社会参与的原则;关注学生的个性、潜能和特长,选拔高素质、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学生;发挥招生对实施素质教育的导向作用。

二、招生计划与范围

普通生艺体特长生合计其中招生范围

统招择校小计统招择校小计

指标生推荐生

11752351410751590150075063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经济区和市直初中学校

我校为潍坊市首批五星级普通高中,根据潍坊市教育局规定我校的篮球专业特长生招生范围为潍坊市。

三、报名与考试安排

1. 报名确认时间:

4月25日~4月29日。4月25~27日每天8:00~22:00为网络报名时间,4月27~29日每天8:00~17:00为现场确认时间。

2.志愿设置与填报

考生志愿分两大类:普通高中志愿和中等职业学校志愿。普通高中志愿又分为公办普通高中志愿和民办普通高中志愿;其中公办普通高中志愿分为统招生志愿和择校生志愿。

第一志愿(统招志愿)填报我校的,第二志愿(择校志愿)可填报潍坊一中、潍坊中学、潍坊七中三所学校中的任意一所,第三志愿可填报市区内任意一所民办普通高中。

我校志愿又分为普通生和艺体特长生两类。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选择报考艺体特长类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体特长生考试并取得专业合格证。取得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在中考报名填报“考生类别”时须填报“艺体特长生”;若填报“普通生”,则专业合格证作废。

3.报名程序

(1)4月25~27日每天8:00~22:00,访问学校网站www.wffms.com进行网上报名,填写网上报名表,并上传考生本人电子照片;打印网上报名登记表。考生必须在4月27日22:00前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出网上报名登记表。

(2)4月27~29日每天8:00~17:00,考生本人持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户口簿、网上报名登记表、报名费10元,学业水平考试费每科5元,到潍坊一中道源图书馆进行现场确认并缴费,不得委托他人(包括其监护人)代报。考生只能到一所高中学校报名,严禁再到其他学校报名,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现场确认时不能再更改志愿。

4.关于借读生的报考

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经济区和市直初中学校毕业生可直接通过网络报名系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不须另外审核报名资格。户籍在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经济区而在此范围外初中学校就读、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户籍在潍坊市以外,因监护人在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经济区务工、投资经商等原因申请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潍坊市外初中毕业生,须经市教育局审核报名资格后方可填报。学生须持户口簿、就读学校和县市区学籍主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户籍在潍坊市以外的须经户籍所在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出具证明),以及相应的监护人在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或经济区务工或投资经商证明、居住证明及暂住证,于4月15日-17日到市教育局教育惠民服务中心审核报名资格(潍坊市外初中学校毕业生须同时提供初中阶段取得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各类标志性成果原始材料及每学期的学业成绩,且须经原就读学校及所在地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通过审核后,在网络报名时间内通过网络报名系统报名,并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到第一志愿高中学校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须同时提交由所在初中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出具的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等课程的考试(考查)证明,报名结束后由高中学校汇总后报市教科院。

在潍坊市各县市区初中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可参加原就读县市区组织的实验操作技能、体育与健康科目的考试;在各县市参加实验操作技能、体育与健康、地理、生物、信息技术等科目考试取得的成绩,须经原就读县市教育局出具书面证明并经分管局长签字后方可有效(信息技术科目须同时提供“山东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初中阶段取得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及标志性成果等相关支撑材料,须经就读学校及所在县市教育部门出具书面证明(学校证明须经校长签字)方可有效。以上证明须于6月10日前交我校招生办公室后统一报市教科院。

在潍坊市外初中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均须报名参加我市所有规定考试科目(包括文化课考试科目、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信息技术,共12科;其中信息技术需参加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山东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考试)的学业水平考试;不参加的,我校不予录取。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地点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

5.考试时间安排: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如下:

日 期上 午下 午

6月12日

(星期四)语文(8:30-10:30)物理(14:00-15:30)

思想品德(16:30-17:30)

6月13日

(星期五)数学(8:30-10:30)化学(14:00-15:30)

历史(16:30-17:30)

6月14日

(星期六)英语(8:30-10:30)

6月15日

(星期日)地理(8:30-9:30)

生物(10:30-11:30)

注:1.已经参加地理、生物两科或其他科目考试,但对某科成绩不满意的,可以申请再考一次,并以最好的成绩参加录取。

2. 因故未参加地理、生物两科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三年级学生,必须参加6月15日举行的考试。

四、录取办法

(一)录取的基本依据和必备条件

录取的基本依据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和综合素质等级。

录取的必备条件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均为B等及以上等级,信息技术为C等及以上等级。

(二)录取方式

把学生考试科目分为三个组合: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素质四科为第一组合(简称“语数英综”),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三科为第二组合(简称“理化体”),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实验操作技能五科为第三组合(简称“政史地生实验”)。

采用综合录取、推荐录取、特长录取三种方式进行录取。

1.综合录取

该方式是最主要的录取方式,依据是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等级。

2.推荐录取:参见《潍坊一中2014年推荐生招生录取实施方案》

3.特长录取:参见《潍坊一中2014年艺体特长生招生及录取实施方案》

4.普通生的录取程序

(1)模拟录取。根据考生志愿、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认定等级以及招生计划分别确定指标生、统招生、择校生录取标准。

(2)正式录取。首先,录取第一志愿(指标生和统招生):①录取指标生。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按照考生志愿和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指标生名额,根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等级择优录取。②录取统招生。按照考生志愿和统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等级择优录取。

然后,录取第二志愿(择校生):按照考生志愿和择校生计划,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等级择优录取。

再根据择校生录取标准对照指标生录取标准,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录取标准不得低于我校择校生录取标准,凡按指标生录取标准不能完成指标生计划的初中学校,其剩余的指标生计划统一调出,作为我校的统招生计划。调整后再根据计划数调整统招录取标准和择校录取标准,循环录取。

5.普通生的录取办法

(1)按考生政史地生实验五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由高到低的排序,先预录取招生计划的160%;在预录取的所有考生中按考生的理化体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由高到低的排序再预录取招生计划的130%;再在由理化体成绩预录取的所有考生中按语数英综四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由高到低排序按招生计划的100%录取。如因多个考生成绩并列,致使达到标准的考生人数超过计划数时,则将某个组合的标准提高一个等级后(提高顺序为政史地生实验组合、理化体组合、语数英综组合),划定第一条录取标准录取。

(2)若按第一条录取标准录取学生不足,则进行组合互补,按互补后的等级录取剩余计划。组合互补办法为:第一组合中的其中一科成绩下调一个等级后,可相应提高第二或第三组合中其中一科的一个等级;第二组合中的科目下调一个等级后,可相应提高第三组合中其中一科的一个等级。但是,不能通过降低第三组合中科目的等级提高第一或第二组合中科目的等级;不能通过降低第二组合中科目的等级提高第一组合中科目的等级。

若组合互补后达到第一条录取标准的考生数超过录取计划数,则从组合互补后的考生中按剩余计划数择优录取;若组合互补后达不到录取计划数,先录取组合互补后达到第一条标准的学生,再从剩余学生中择优录取到计划数。

择优原则为:同等情况下按原始成绩优先录取语数英、理化生等级高的考生;同等情况下按各科原始成绩等级优先录取A等科目多的考生。

五、录取结果公布

录取结果通过学校网站公布,考生可登录潍坊一中网站(www.wffms.com)查询录取结果。

六、特殊考照顾录取政策

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市实际,以下特殊考生享受相关照顾录取政策。

1.在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工作累计满10年,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录取时将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中的最低一科提高1个等级;如果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全部为A,则将其他科目中最低的一科提高1个等级。

2.作战部队、在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累计满10年,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录取时将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语、数、英三科中的最低一科提高1个等级。

3.驻一般地区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华侨、港澳台胞子女(须有市级侨办或台办证明),少数民族子女(须有市级民族事务部门证明和户口簿),被授予“潍坊市荣誉市民”的外籍人员子女,录取时将其综合素质等级提高一个等级,最高提到A等级。

以上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在录取时享受相关照顾政策。

4.独生子女(须有独生子女证),根据《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推动体系的意见》(潍发〔2009〕20号)规定,在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原始分数最低的一科加5分后,再划分等级。

以上特殊考生政策只取最高项。

符合享受中考照顾录取政策的军人子女,由军人所在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证明,报省军区政治机关汇总核定后,在中考报名前1个月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省军区政治机关进行审核。

独生子女考生由初中学校负责审查,并统一填写《特殊考生(独生子女)统计表》,并加盖学校公章。

其他特殊考生须填写《2014年潍坊市区高中招生特殊考生审批表》,经考生所在初中学校、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并加盖公章,审查人员签字后,连同《特殊考生(独生子女)统计表》,于5月9日以区为单位统一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备案。

5.听力残疾学生,根据《关于听力残疾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免英语听力测试的通知》(潍教明电〔2012〕78号)规定,可以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其英语成绩使用换算后的分数划分等级,换算公式为:英语分数=考生笔试项目得分×1.2。听力残疾学生须于4月底前向所在初中学校提出申请。

所有特殊考生均须在初中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为加强监督,市教育局将在潍坊市教育局网站上对所有特殊考生统一进行公示。

七、保障措施

高中招生改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影响面大,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我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履行高中招生工作的职责,全面落实市教育局高中招生工作意见。同时,纪检组将在整个招生录取期间认真对待考生的申诉,真正起到监督作用,确保我校2014年招生的严肃性、公开性、公正性、公平性。

八、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wffms.com;

招生咨询电话:7516683,7516778,7516708;

中外合作办学招生咨询电话:7516697,7516690;

艺体特长生招生咨询电话:7516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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