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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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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威海文登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体育艺术
一、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全面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以下简称“2+1项目”),即通过校内外体育教育和艺术教育活动,让每个学生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能够掌握至少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实施“2+1项目”,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进一步推动学校体育和艺术教育工作的改革创新,为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创造良好的条件,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供有效载体。
实施“2+1项目”,对于加强体育、艺术课程管理和师资队伍建设,养成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习惯,增强学生体质,提升审美素质和心理素质,陶冶情操,培养健康、乐观的生活情趣,形成健全人格,促进学生快乐成长,将会起到积极的作用。同时,还有利于科学安排“阳光体育”、“大课间”体育活动内容,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促进学生积极参加课外文体活动,推动体育、艺术课程改革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项目实施范围
“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范围:文登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时间:2012年春季新学期开始。
“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对象:小学三至五年级、初中初一至初四年级在校学生。幼儿园,小学一、二年级,高中段学校参照执行。
三、体育供选项目及其标准
(一)项目内容
1.体操类项目
艺术体操、健美操、体育舞蹈、轻器械体操(跳绳)、双杠、单杠、跳跃等。
2.田径类项目
耐久跑、100米、200米、400米、110米栏、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标枪、铁饼。
3.越野类项目
定向越野竞赛。
4.球类项目
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
5.民族传统体育项目
武术:水平二、三(3-5)年级武术项目,水平四(7-9)年级首选武术项目、太极等民族传统体育项目。
(二)项目选择
学生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两项适合自己的体育项目。
(三)认定标准
1.每项体育项目符合下列任一标准即可直接认定。
(1)在校级各类体育竞赛中获得单项前六名、团体前三名;
(2)代表学校参加市级及市级以上比赛;
(3)在校及校以上各类体育代表队(集体项目)中参加训练六个月以上者;
(4)获得等级运动员证书者;
(5)国家学生体育标准测试,所选定项目达到良好标准;
(6)参加学校非笔试测试,体育学科连续两学期获得优秀档次者。
2.其它项目获得学校“2+1项目”评价小组认可者可予认定。
四、艺术供选项目及其标准
(一)项目内容
1.音乐表演类项目:器乐类、声乐戏曲类、曲艺表演类、舞蹈类等。
美术类项目:素描、中国画、版画、水彩(水粉)画、动漫、雕刻、工艺设计、书法、篆刻、摄影、民间美术类等。
(二)项目选择
学生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一项适合自己的艺术项目。
(三)认定标准
1.每项艺术项目符合下列任一标准即可直接认定。
(1)在校级各类艺术活动竞赛中获得单项前三名;
(2)在市级及以上各类艺术活动竞赛中获得单项前10名者或三等奖以上者;
(3)代表学校在市级及以上各类艺术活动竞赛中获得集体三等奖以上者;
(4)在校及校以上各类艺术代表队(集体项目)中参加训练六个月以上者;
(5)参加山东省学生艺术水平考试,小学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分别获得一级、二级、三级以上证书,初中一至二年级获得四级、初中三至四年级获得五级以上证书;
(6)参加学校非笔试测试,音乐或美术学科连续两学期获得优秀档次者。
2.达到所列项目的规定标准可予认定。
五、体育艺术技能评定
(一)评定程序:学生个人提出申请——班级推荐——组织达标认定——颁发达标证书。
(二)班级推荐:各教学班要成立由体育课代表、艺术课代表和艺体骨干组成的“体育、艺术2+1项目”审核小组,根据同学本人申请,认为该同学已掌握两项体育技能和一项艺术技能,并已形成了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艺术活动习惯,然后推荐上报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评定小组。
(三)资料评定:由班级体育、艺术干部负责收集本班学生体育、艺术竞赛证书和训练情况的有关资料,进行登记、填表,然后上报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评定小组进行认定。
(四)课堂评定:结合艺术体育课程教学内容,依据“达标评定标准”,对体育某一项目已经达到标准的学生体育教师在体育课上给予评定,对艺术某一项目已经达到标准的学生艺术教师在艺术课上给予评定。
(五)测试评定:由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评定小组,根据学生申请,组织测试进行评定。评定工作结束后,对已经达标的学生由学校统一计入综合测评手册。
(六)证书颁发:为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艺术2+1项目”达标活动,推动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达标活动的开展,评定工作结束后,对已经达标的学生颁发由学校统一盖章的达标证书(达标证书样表在附件中)。
(七)特长生认定:参加文登市教育局、体育局组织的中小学生体育竞赛,获得团体项目前八名,单项前八名的学生,可认定文登市体育特长生;参加威海市教育局组织的中小学生体育竞赛,获得团体项目前三名,单项前八名的学生,可认定威海市体育特长生。参加山东省学生艺术水平考试,小学获得七级以上证书,初中获得九级以上证书的学生,可认定威海市艺术特长生。
六、“体育、艺术2+1项目”达标活动实施原则
(一)科学性和趣味性原则。学校艺体活动要坚持以育人为宗旨,遵循教育规律和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寓学于乐,寓练于乐。
(二)全面性原则。学校艺体活动要面向全体,内容与形式要丰富多彩,能够满足不同特长、不同兴趣、不同层次学生的发展需要,促进中小学生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审美素质的全面提高,并形成以普及促提高、以提高带普及的良性发展局面。
(三)自主自愿与积极引导相结合原则。在组织学生参加艺体活动的过程中,教师的鼓励、引导是必要的,同时要充分尊重学生的自我选择权和自主活动权,在组织活动时要为学生营造一个自主选择、自主操作、自由交流和多元评价的良好环境氛围。
(四)课内外、校内外相结合原则。应以课内教育为主渠道,以校内教育为主阵地,充分发挥课外、校外教育的独特功能,促进课内外、校内外教育的有机结合,密切联系家庭和社区,充分利用家长和社区资源,突出地方特色,努力创建良好的校内外教育环境。
(五)多渠道评定原则。对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达标评定工作可以通过统一测试进行评定,也可以结合艺体课教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学校运动会、校园文化艺术节、代表队(兴趣小组)训练等多形式多渠道对学生体育、艺术技能的掌握情况进行达标评定,认定结果多方面使用,尽量减少对学生的重复测试,减轻教师工作量。
(六)安全第一原则。在学校艺体活动的组织与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安全教育。在活动安排、器材设施的检查维护、活动内容(项目)的选择设置、活动过程的控制等方面严格把关,学校要有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避免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因病残长期免修体育课的学生不参加体育项目的测试评定,只要艺术项目评定合格,既可认定该生“体育、艺术2+1项目”合格,但要在备注栏中注明。
七、“体育、艺术2+1项目”达标活动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体育、艺术2+1项目”达标活动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全市中小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达标活动的开展,各学校都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定一名副校长分管,指定一名中层干部具体负责,并成立由体育教师、音乐教师、美术教师、社团、兴趣小组负责教师和班主任联合组成的“2+1项目”认定组织,对学生选项进行统计分类,根据学生的原有水平和阶段目标进行分类指导,加强对“体育、艺术2+1项目”达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加大“体育、艺术2+1项目”达标活动督查力度,确保达标活动顺利进行。市教育局在全面实施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达标活动的同时,选择部分学校进行试点,并重点给予指导,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完善措施,改进工作。适时召开总结会、调度会,年终对各学校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进行表彰奖励,推广典型经验,带动面上工作开展,使全市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达标活动逐步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
(二)积极发展学校特色。各学校应根据国家“2+1项目”体育与艺术技能标准,结合学校现有师资和教学设施的实际情况,发挥学校的体育、艺术教育优势,培养学生技能,增强师生体质,发展学生个性,形成学校办学特色。
(三)合理选择项目。各学校要从现有师资条件以及体育、音乐、美术教育教学设施、器材、场地等实际出发,按照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合理选择确定每个学校学生的“体育、艺术2+1项目”,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体育、艺术活动内容体系,形成学校的体育、艺术项目传统。
(四)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各学校要根据“体育、艺术2+1项目”达标活动的需要,大力改善体育锻炼和艺术教育活动的条件,加大体育、艺术场馆的建设和器材配备的力度,合理配置体育、艺术教育资源,努力挖掘社会资源,设法拓展学生体育、艺术活动空间,不断满足“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工作对体育运动和艺术活动条件的要求,以保证“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工作落到实处。
(五)加强艺体师资队伍建设。各学校要把提高体育、艺术教育师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作为“体育、艺术2+1项目”的先导条件,通过转变教育观念、内引外联等多种渠道储备“体育、艺术2+1项目”所需教师,积极开展各种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体育、艺术教师的教学能力,以满足“体育、艺术2+1项目”对教师教学技能和教师数量的需求,确保高质量地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
(六)实现项目与课程有机结合。“2+1项目”是体育、艺术课程的有机组成部分,教师在制定教学计划,设计教学内容时,要与学科教学有机结合,体现教学目标的多元性、内容的宽适性、时空的广阔性和评价的主体性。把实施“2+1项目”融入课程改革之中,要以保证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有效教学为核心,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
(七)促进项目与课外活动有机结合。各学校在实施“2+1项目”过程中,要紧密结合阳光体育运动、大课间体育活动以及各项课外文体活动的开展,使“2+1项目”有机地融合到学校各项活动之中,增强“2+1项目”实施效果。
(八)建立长效机制。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省课程计划,开足开齐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严禁挤占音、体、美课时。各学校要科学安排教学计划,使“2+1项目”实施有充分的时间保障。开展好“大课间”体育活动,举办好运动会(体育节)、艺术节等大型活动,开展多样的学生才艺展示、文体比赛活动。鼓励支持各类有助于学生提高体育、艺术技能的社团、兴趣组织(如各类“运动俱乐部”、“健身协会”、“艺术沙龙”、“手工制作坊”、“书画社”、“乐团”、“京剧社”、“摄影社”、“运动队”、“民乐团”、“艺术团”等),组织学生自由选择自己喜爱的活动内容。
(九)加强教学研究。教育科研、教学研究单位和各学校要积极组织开展“2+1项目”专题科研、教研工作,不断丰富“2+1项目”活动内容,完善“2+1项目”实施标准和测评操作模式,探索在“2+1项目”实施过程中建立良性的课内外、校内外互动关系。
(十)科学把握评定标准并认真做好统计工作。“体育、艺术2+1项目”活动由市教育局制定市达标活动工作方案并对学校实施工作进行指导,各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各学校要根据教育部制定的“2+1项目”技能标准,制定《×××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考核细则》、《×××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辅导教师考核细则》,各学校要科学把握“体育、艺术2+1项目”技能评定标准,评定办法力求简明易行,体现激励机制,鼓励学生全员参与“体育、艺术2+1项目”,最大限度地提高学生参加体育锻炼、运动训练和艺术活动的兴趣,不断提高学生的运动技能、艺术技能水平,并努力达标。各学校自2012年春季新学期开始把“体育、艺术2+1项目”达标活动作为专项内容列入工作计划,并于11月至12月对学生“体育、艺术2+1项目”的技能掌握情况进行达标评定。各学校对学生达标评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要填写班、级、学校学生达标情况统计表(附后),于每年12月10日前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情况统计表一并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辅导教师的考评工作,由“2+1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依据《“体育、艺术2+1项目”辅导教师考核细则》进行,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评优与晋职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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