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一)考试时间。2017年3月4日上午8:30—11:30。
(二)考试科目。素描静物,满分100分。
(三)考试形式。文字命题结合图形素材默写,绘画物品以单个图片的形式印制在试卷上,配以文字说明,考生根据要求自行构图作画,完成考试。
四、阅卷
评卷工作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组织实施,采取利用条形码识别试卷(条码说明见附件4)、使用智能管理系统评分与统计、阅卷及评分实施全程录像等措施,确保试卷评阅公正公平。
(一)机构设置。
成立阅卷工作职能小组,包括试卷管理组、阅卷组、仲裁组、统计组、技术组和后勤保卫组,分别承担试卷的运转保管、评分评判、试卷仲裁、试卷统分、评分系统调试维护、考试用品保障供给和评卷场所布置及安全保卫。
(二)评卷办法。
试卷评阅遵循“先划分档次,后评定分数”的原则,按照《威海市2017年市直高中招收美术特长生专业统考评卷管理办法》严格实施。根据进程共划分5个工作阶段:培训学习、确定样卷、划分档次、试卷复核、评分统计。
(三)成绩管理。
1.分数统计。评分时,智能评分管理系统对各评委评定的分数自动累加,自动计算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形成考生最终成绩。
2.成绩确认。打印考生成绩册,评卷人员和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3.成绩公布。3月7日16点前在市教育局网站公布所有考生分数;根据招生区域,威海一中、威海二中按学校招生计划数2倍,威海四中按不低于学校招生计划数3倍的比例分别公示专业合格考生名单;依据志愿填报情况,威海三中、威海艺术学校按不低于学校招生计划数3倍的比例公示专业合格考生名单(未填报志愿的,不能列入名单),若报考三中美术特长生、威海艺校高中美术特长生的生源不足招生计划数3倍,则按照报考考生专业成绩排名前一定比例确定专业合格考生名单。同时公布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信地址,并按照信访规定及时跟进调查处理。
4.查询受理。考生对成绩若有疑义,可按规定程序提出查分申请(只提供评委原始评分查询,不进行试卷查阅)。申请程序:考生提出申请,填写《初中学业考试考生信访事项受理承办表》(表格电子版下发学校)→考生所在学校审查盖章→考生所在区招生办审查盖章→市招办审核批准给予查分。
查分申请材料由各区招办统一报送,考生不能越级申请或直接到市招办查分。3月9日市招办开始接收申请材料,3月10日统一查阅并给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