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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3
1.指标生录取
指标分配办法: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将本区域内部分高中学校至少70%的规模内招生指标,依据本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应届在籍且在该校就读的初中毕业生数和对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工作评估成绩等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省级规范化初中学校奖励其评估分的10%,存在违规办学行为,上一年度被省、市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处理的初中学校扣减其评估分的10%。往届毕业生以及在我市初中学校不满四年学习经历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毕业生不计入其分配指标学生基数,录取时不占就读学校所分配的招生指标。
录取办法:各区县按照分配到各初中的指标数和学生的志愿,在满足录取基本条件且基础素养评价等级达到4B2C(含4B2C)以上的考生中,依据其录取成绩择优录取,各初中学校(不含民办初中学校)分配指标录取分数线差距控制在80分之内。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转为规模内计划使用。
2.规模内剩余考生录取
在录取完指标生后,依据学生志愿,在满足录取基本条件的考生中,依据其成绩择优录取规模内剩余计划。
3.未实行指标分配的学校录取
未实行指标分配的学校,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招生学校志愿报考情况确定招生学校录取顺序。依据考生志愿,在满足录取基本条件的考生中,依据其成绩择优录取规模内计划。
4.“三限生”录取
在录取完成规模内招生计划后,允许普通高中在区县提档线以上且满足录取基本条件的考生中,按照“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要求招收部分“三限生”,即录取分数控制在该校规模内录取分数线的85%,人数控制在该校规模内招生计划的20%以内,缴费数额按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
5.其他录取形式
有条件的区县可以积极探索区域内普通高中学校联合招生,以利于平衡生源,搭建竞争平台,实现办学效益最大化。
二十四、关于中职类学校录取
中职类学校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监督和指导下,实行自主招生,与普通高中招生同步进行。由招生学校根据学校实际提出招生方案,经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复核确认并备案。
各区县登录招生管理平台汇总提取报考职业学校的考生志愿信息,按照考生志愿交相关学校,由各校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二十五、关于特殊考生照顾录取政策及资格审核
烈士子女,驻国家三类(含)以上边远地区和二类(含)以上岛屿部队,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照顾当年录取分值的10%参加录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驻一类、二类艰苦地区和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的军人子女,照顾当年录取分值的5%参加录取;其他军人子女,照顾当年录取分值的3%参加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子女照顾10分参加录取,本市农村独女户夫妻凭《终生只要一个女孩奖励优待证书》,其女孩照顾10分参加录取。具备两项以上照顾条件的考生,只能按照顾分数较多的一项计算,不累计加分。
往年未被高中阶段性学校录取的往届初中毕业生考试成绩减30分后,与应届毕业生一并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无传染病,能坚持学习的残疾学生,应与普通学生同样对待,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
资格审查:特殊考生资格审核由考生就读学校初审并汇总后,交区县教育局进行审核确认。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须出具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现役军人子女须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或县级人民政府部门证明和现役军人军官证或警官证原件与复印件。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子女和农村独女户考生须出具相关部门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二十六、外地市考生如何参加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可以持当地高中成绩证明材料到具有面向外地市招生资格、且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学校报名备案。由招生学校在全市集中录取期间,持考生的户籍材料和当地教育部门盖章的中考成绩及学籍档案办理录取手续。过期不予办理。无外地市招生资格的学校不得接收外地考生。
二十七、如何知道自己是否被录取和被哪所学校录取
按照三个录取阶段,每一阶段录取结束后,将录取结果提交招生管理平台和信息台,同时将录取结果下发给招生学校。考生可通过招生管理平台、信息台(16883718)和招生学校等途径及时查询录取结果。
录取工作全部结束后,将由招生学校按所在区县教育(教体)局统一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分指标生录取名单、规模内录取名单张榜公布录取结果,每一类名单均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三限生计划录取的考生,由招生学校通过发放预录取通知书的形式通知考生。预录取通知书由市教育局统一格式,区县教育(教体)局印制。
二十八、考生经过哪些程序后可取得普通高中学籍
各学校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规定程序录取的考生,报到手续办理完毕,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即取得高中学籍。规定报到时间结束后,由高中学校将未报到考生名单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最终整理确认后的录取名单下发到各高中学校,为学生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 ,对于学校违背招生程序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擅自提前招生、擅自扩大招生范围、超规模招生、以各种不正当手段招生以及利用普通高中招生乱收费等违规招生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希望广大家长和考生慎重考虑,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公布的录取结果按时到录取学校报到上学,否则,将按自动退学处理,在其他任何学校不得注册学籍。
二十九、对于缴费上学有哪些政策规定
根据市财政、物价、教育等部门相关规定,要规范在高中招生中的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随意变更收费标准。同一所学校内,三限生录取的学生执行统一的收费标准。要严格按区县教育(教体)局规定的时间交费,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款收据,实行票款分离,所收费用一律交同级财政专户。三限生录取的学生办理录取手续及交费时间应与正式报到的时间有间隔。三限生录取的学生办理交费手续后,领取同规模内录取学生同样的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与入学同其他录取学生同等对待。
三十、市教育局如何加强对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领导
高中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市教育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组成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科,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也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当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同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各项工作规范,明确各自岗位职责并分层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
三十一、高中招生工作有哪些配套制度
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要依靠健全的制度作保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要建立并实行严格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评估监控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三十二、高中招生工作有哪些纪律规定
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班额编班;规范志愿填报工作,初中学校和教师要科学指导学生填报志愿,不得强迫学生填报或不填报某个志愿以及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不准在报名期间扣留学生报名所需材料;严肃招生纪律,严禁招生学校乱许诺乱拉生源,严禁普通高中接收先期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和方法录取的学生;严格执行有关收费标准,严格执行三限生“三限”标准,严禁超标准收费和提前收费,严禁随意降低收费标准或减免收费。坚持阳光招生,维护高中招生的公开、公平、公正。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区域内各初中和高中学校要分层签订规范招生行为责任书,对违犯招生纪律和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坚决予以严肃处理。
三十三、举例说明考生如何填报普通高中志愿和应注意的问题
问1:如何在网上填报志愿?
考生须登录淄博市高中招生管理平台(http://218.56.105.105:8080,或通过淄博教育信息网,或淄博基础教育http://jichu.zbedu.net链接页面)进行志愿填报。具体操作流程为:
第一步,登录淄博市高中招生管理平台志愿填报页面,安装打印控件。
第二步,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进行登录,修改密码后退出,使用新密码重新登录(注意牢记密码,以后还可登录该页面,查询录取信息)。
第三步,填报志愿信息并确认提交后,打印志愿报考确认单,并由考生本人和家长签字。
第四步,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将志愿报考确认单交初中学校进行信息确认。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志愿填报信息经确认提交后,将不能再做修改。请务必慎重!
问2:我是张店的一名普通考生,是否可以报考坐落在博山区的淄博一中?
答:不可以。根据今年招生政策规定,“所有公办普通高中除经批准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外,学校只面向学校所在区县初中学校招生。经批准单独举办的民办普通高中可以面向全市招生,经省教育厅批准也可面向全省招生。”考生要按照各高中学校招生范围选择报考。
问3:我是在张店区的初中学校就读的一名学生,户口是博山的,今年是否可以回原籍报考高中?如何办理?
答:可以。学生可持初中学籍卡片(或学籍证明,由原就读学校出具,并加盖学校和区县教育部门公章)、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2份(户籍迁入日期截止到当年4月30日)、数码照片等材料,回户籍所在的博山区教育局报名参加初中学业考试并报考博山的高中学校,但不参与推荐录取和指标分配录取。自2012年初中起始年级开始,学籍与户籍不一致的考生报考普通高中时,只能选报户籍所在区县普通高中志愿。
问4:我是在市外某初中学校毕业生,户口是张店的,今年是否可以回原籍报考高中?如何办理?
答:可以。学生可持就读学校的学籍卡片(或学籍证明)、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2份(户籍迁入日期截止到4月30日)、数码照片等材料,直接到张店区教育局指定地点进行学业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区教育局会给你分配一个准考证号,用于参加学业考试和志愿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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