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中考 > 山东中考 > 淄博中考 > 淄博中考资讯

2013淄博中考加分照顾政策

编辑:sx_songjm

2014-01-03

【摘要】中考复习备考需要复习什么,精品学习网中考频道为您搜集整理了2013淄博中考加分照顾政策,欢迎阅读!祝愿全国所有的考生都能以平常的心态参加中考,发挥自己的水平,考上理想的学校。

2013淄博中考加分照顾政策

烈士子女,驻国家三类(含)以上边远地区和二类(含)以上岛屿部队,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照顾当年录取分值的10%参加录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驻一类、二类艰苦地区和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的军人子女,照顾当年录取分值的5%参加录取;其他军人子女,照顾当年录取分值的3%参加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子女照顾10分参加录取,本市农村独女户夫妻凭《终生只要一个女孩奖励优待证书》,其女孩照顾10分参加录取。具备两项以上照顾条件的考生,只能按照顾分数较多的一项计算,不累计加分。

往届初中毕业生录取成绩降低30分,与应届毕业生一并参加录取。

无传染病,能坚持学习的残疾学生,应与普通学生同样对待,不得拒绝接收。

以上是由精品学习网为大家整理的2013淄博中考加分照顾政策,如果您觉得有用,请继续关注精品学习网。

相关推荐:

2013淄博中考推荐生录取政策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