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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21
如何实现中考取得好成绩的目标,需要我们从各方面去努力。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做好2009学年第二学期教育收费和“两免一补”工作的通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各中小学、幼儿园:
2009学年第二学期即将开学,现就做好本学期教育收费和“两免一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区教育局、区物价局、区财政局制定的《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办法》(嘉教计[2009]85号)的有关规定,规范教育收费,严禁乱收费。本学期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原则上按上学期执行。
二、做好义务教育阶段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变更项目)的备案登记工作
1、根据区教育局、区物价局、区财政局2009年8月13日制定的《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办法》(嘉教计[2009]85号)精神,各校已做好了2009学年(包括两个学期)的收费备案工作,本学期的各项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如没有变更的,按2009年8月底备案的标准执行。
2、做好有变更内容的项目的备案登记工作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变更的项目为学生服(校服)费。根据学联公司的要求,经物价局同意,学生服(校服)收费标准和收费原则有所变动,主要是春秋装“A式”改为“C式”,价格略有变动;收费原则为“学生自愿,家长认可,学生征订学生服或校服原则上不超过三套”,没有了原“春秋装、冬装、夏装各一套”的规定,即春秋装、夏装根据实际需要可以订两套,但一学期学生服(校服)总数不能超过三套。请各校将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变更项目)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于2月21日前到区教育局审计室(A—311)办理备案登记手续,联系电话:39902027。如你校对午餐费等收费项目在许可范围内也有变动的,请一并填列在上述变更项目备案登记表中进行备案。另请做好相应项目公示内容的更改工作。
三、高中、幼儿园、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按2009年8月底公示的标准执行,如确有变动的也要做好相应的备案变更和公示变更工作。
四、按原规定做好2010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和高中阶段“两免一补”的申请工作。请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上海市2010年春季助学券汇总表》及助学券,普通高中学校将《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两免一补”资助申请汇总表》及《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两免一补”资助申请审核表》于2010年3月12日(星期五)前报区教育局计财科(A-309室),过时由学校公用经费自行负担。
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做好2009学年第二学期教育收费和“两免一补”工作的通知就到这里了,希望同学们认真阅读,祝大家学业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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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嘉定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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