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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2013年安康市中考招生政策

编辑:sx_zhangby

2014-02-26

陕西2013年安康市中考招生政策

根据《2013年安康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实施办法》,并制定2013年安康市中考招生政策

安康市考试招生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3月25日

抄送:省考试管理中心,市教育局。

安康市考试管理中心综合科     2013年3月25日印发

2013年安康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实施办法

为了使初中毕业学业考试、阅卷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2013年安康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中所说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是指初中毕业考试和初中升学考试(升入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中专、技工学校)。

一 、报名

2013年我市采用网上报名,全市报名时间统一定于4月20日前结束,各县(区)考试管理部门自行确定具体报名时间。考生均须在本人户口所在县(区)报名。

(一) 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

2.报考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的考生年龄依据市教育局有关规定确定。

3.报考职业技术学院和普通中专的考生年龄不限。凡初级中学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者(同等学历者应由本人写出说明,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可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国家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的职工,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二)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职业技术学院和普通中专:

1.职业技术学院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在校生;

2.未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中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被追诉或正在服刑的人员;

4.前两年在考试中,有违反《陕西省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考生违反考试管理的行为及处罚规定》(陕试中考[2001]4号)第五条的行为的。

(三) 报名办法。

1.凡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集体组织报名。其他考生须凭户口证明、初中毕业证或学历证明,经县(区)招办审查合格后到县(区)指定的地点报名。

2.各县区招办要按照中考报名信息标准的要求,认真编制准考证号,准确采集考生报名信息。

3.网报前考生要填写报名信息审核表附户口簿完整复印件,经学校、班主任依据户口簿对表中的内容逐项认真审查后签字。考生网报信息必须与报名信息审查表上的内容一致。

4.各县区招生办负责做好做细考生报名资格和报名信息审查工作。

二、 考点设置和试场编排

(一) 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以县(区)为考区,各考区可按区域划分设立分考区,各分考区设若干考点。各考区、分考区、考点均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考试期间各考区、分考区都要逐级派驻督查组。

(二) 编排由各县区按考点通过计算机进行随机编排,每个整数试场30人,座位编排必须单人、单桌、单行,间距80公分以上。每个考点可设立一个尾数试场。

三 、试题的运送与保管

(一) 各县(区)考试管理部门应按市考试管理中心的要求和规定到指定地点领取试题。

(二) 试题用密封车运送,2人以上押运。其中必须有1名招生考试部门负责人参加,公安或武警人员护运。严禁搭乘无关人员及搭载无关物品。

(三) 试题在运送途中的任何情况下,试题现场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

(四) 各县(区)考试管理部门要建立试题保密室,保密室必须符合《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试卷要在考点过夜过午的考点,也要按要求按标准建立试卷保密室。

(五) 保密室使用期间,应选配保密保管负责人1名,保密保管工作人员若干名。

(六)试题(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在启用前均属国家绝密材料。试题(卷)存放期间,必须昼夜值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任何情况下,试题(卷)现场值班人员不得少于2人。

(七) 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应存放在保密柜中,保密柜及保密室钥匙必须由2人分开保管,开启保密柜时必须有2名以上保密人员同时在场。

四 、考务培训

各县(区)要分别开好三个考务培训会:培训学生,要求学生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让每位考生准确掌握填涂答题卡的方法。培训督查、主考和带队老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将考点试卷保密和考生安全纳入督查工作范围。考试前一天,培训全体监考及考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考务工作实施细则》、《考生守则》、《监考守则》、《处罚规定》等规章制度;明确任务与分工;要让监考人员和试卷验收人员熟练掌握考试程序和各环节的操作方法。

五、实施考试

(一)考试科目、方式及时间。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共7科5卷。对省考科目不再组织毕业考试,其他科目的考试或考查随教学进度进行。

2.各科目分值及时间:语文120分,时间为150分钟;数学120分,时间为120分钟;英语120分(其中听力25分),时间为120分钟;理与化学1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时间为120分钟;思想品德与历史100分(思想品德60分,历史40分),时间为100分钟。

3.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笔试,其他科目为闭卷笔试。语文为一卷制,其他科目为两卷制。

4.考试时间。

全省2013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时间为6月22日至23日。各科目考试时间(北京时间)如下:

日 期时 间科 目备注

6月22日上午8:30-11:00语文英语听力考试8:20广播提示,8:30-8:50播送正式试题。

下午14:00-16:00数学

16:30-18:10思想品德与历史

6月23日上午8:30-10:30英语

下午14:00-16:00物理与化学

英语听力试题播放采用以广播为主,磁带为辅的办法进行。在规定时间内,由陕西声媒广告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新闻广播AM693、FM106.6同时向全省播放英语听力试题。各地要在拟设考点的学校提前试收上述两个频率的节目。若收听效果不好,请改用磁带播放。磁带播放试题的时间应与广播同步,从 8:20开始先播送提示语,接着播送正式听力试题。各县(区)务必在考前与当地广播电台、站联系,做好转播工作,并调试好接收、播放设备。

(二)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科学计算器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基〔2006〕50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0年春季中小学学具及制作材料目录>的通知》(陕教基〔2009〕47号)精神,允许考生携带规定型号的科学计算器进入数学、理化考场。

(三) 体育与健康考试。

1.体育与健康测试要按《安康市教育局转发〈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健康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安教法[2007]45号)的规定的实施对象、考试内容与方法、操作办法、免考规定及具体要求实施。

2.考试在5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县(区)确定。考试成绩由县区招办汇总,于5月30日前报市考试管理中心。

3.考试成绩满分为50分(平时成绩占15分,测试成绩占35分),计入学生升学总成绩。

(四) 物理、化学和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工作。

全市所有初中应届毕业生实行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加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具体考核工作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六、试卷评阅与分析评价

(一) 试卷评阅、报告成绩和分数统计等工作在市教育局领导下,由市考试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 各中学各相关科目的教师有义务承担阅卷工作。

(三) 试卷评阅结束,市考试管理中心向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省考科目、市考科目的原始分数,不向社会、单位和个人公布考试成绩。不查卷。

(四)各县区招生办负责及时将成绩通知到考生本人。

(五)试卷的分析评价工作由市教研室负责完成。

七、填报志愿

(一) 考生填报志愿在考试结束后进行,各县(区)招办和考生所在学校统一组织,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估分情况按录取批次填报志愿。

(二) 我市采取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同时填报。志愿的设置顺序是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考生应根据各自的情况,一次填写完各批次志愿,并随时关注省、市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征集志愿的具体安排。

(三) 体育艺术类专业,仅限于已参加过专业课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填报。

(四) 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和中学要切实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工作,积极引导考生准确填报志愿。填报内容必须与省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学校名称、专业及代码一致。对网报中的各“愿、否”表态栏,均应明确选择,未表明选择的,一律按“否”对待。

(五) 填报志愿是考生个人意愿和权利,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代替和限制考生填报志愿,对代替和限制考生填报志愿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八、建档

(一) 考生档案由各县(区)学籍管理部门资审盖章后,由各县(区)招办负责建立。

(二) 初中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业技术学院和普通中专的考生档案材料应有:《安康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学生报名基本信息审核表》附户口复印件、初中三年学籍卡,录取后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考生户口所在县(区)招办提取纸介质档案,报到时交学校统一保管。

九、录取

(一) 录取工作拟分为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重点高中、普通高中

第二阶段:职业高中

第三阶段: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

(二) 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录取工作由各县(区)负责,为了不影响后续工作,各县区应在7月25日前完成高中和职中的录取工作,并及时将录取数据报市考试管理中心。第三阶段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的录取工作在省招办领导下,统一政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由市招办具体负责集中进行。

(三) 注册生由中专学校自己组织生源,在规定的时间内,各相关中专学校统一到安康市考试管理中心办理录取手续。

十、收费

考生报名时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

十一 、新生入学及复查

新生入学后,各学校要依据学生档案(准考证、户口簿复印件、照片、考生姓名、出生年月等)材料逐一进行严格审查,凡发现有基本信息不符的应立即纠正。对冒名顶替和违章报考者,根据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立即予以清退,并报市招办备案。新生复查工作必须在入学第一学期内完成。

十二 、宣传工作

(一)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参加人数多,点多线长、涉及面广,社会关注程度高,各县区必须抓住考前时机,利用各种形式,围绕招生考试各个阶段的工作,发动和依靠基层单位特别是中学,运用各种有效手段宣传招生考试的各项政策和办法,千方百计地把宣传工作做深、做细。

(二) 招生考试部门要切实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把初中毕业考试工作列入部门政务公开内容之一。要通过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将报名、考试、录取等环节的政策、标准、具体办法以及招生计划、分数线、录取结果公诸于众,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十三 、加强领导

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以县区为考区,各考区要设立考区委员会,如设有分考区,要成立分考区领导机构。全面负责各考区、分考区的考务工作。特别要加强试卷安全保密、考生安全和考试纪律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考点组织机构;抓好主考、督查、带队老师和监考的培训工作;做好保密室、英语听力设备和考点周边环境的检查工作;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十四 、严肃考试、招生工作纪律

各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暂行规定》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加大监督力度,严守工作纪律,努力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声誉。在实施考试、组织阅卷和录取三个环节中,要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方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县区要积极开展考风考纪教育月、教育周活动,使考生明白考试法规,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让涉考、招工作人员按有关规章制度办事。坚持回避制度,有子女或亲属参加考试的不能参与监考、试卷保管和试卷评阅等工作。

各县(区)应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本《办法》的要求,制定出切合当地实际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实施方案和考务工作细则,并报市考试管理中心。

本《办法》由安康市考试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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