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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渭南中考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编辑:sx_zhangby

2014-02-26

2013年渭南中考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和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深化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根据省教育厅《陕西省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陕教基[2009]55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2012]34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3年渭南中考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阳光、公平、有序”的高中招生环境,促进高中阶段各类教育健康协调发展,充分发挥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对初中教育的导向作用,促进初中学校深化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维护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总体思路

2013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将严格实行计划管理、网上报名、分批统一录取。渭南高级中学在招生计划中要划出一定比例向各县市区薄弱初中分配。其它城区省级示范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招生计划除统招计划外,各县市区还要按一定比例向薄弱初中分配。坚持多元评价和择优录取相结合,依据学生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由市上监督,县市区实施录取。招生计划、录取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实现阳光招生。

三、招生报名

1、在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组织网上报名。报名办法按渭教发〔2013〕14号文件要求执行。

2、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考生同时建立电子考籍档案和纸质考籍档案。电子考籍档案由市、县区招生办负责组建,纸质考籍档案由毕业学校负责管理。

四、考试及考查

1、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按照全省统一时间,统一安排,我市中考组考评卷工作,由市教育局和市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2、体育、理化实验、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等考试及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考查、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

体育考试由各县市区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具体组织实施。成绩合计50分,计入考生中考成绩总分,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

理化实验、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等考试及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考查、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等由各县市区和学校组织,2013年考生成绩不计入总分,只作为招生录取时的参考依据。从2014年起,市上将制定相关考试考核的指导意见,按一定比例将考试考核成绩计入考生中考成绩总分,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

五、招生计划

1、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按高中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以城区学校每班60人,农村学校每班50人的标准,逐校确定各高中招生计划建议数,并报市教育局审批。市教育局依据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初升高比例和普职比例的要求,审定后下达高中招生计划到各县市区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对年检不合格、不具备招生资格的民办学校不下达招生计划。

2、城区省级标准化以上高中招生计划分为统招生计划、定向生计划。其他高中和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均为统招生计划。

3、实行城区省级示范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定向招生。定向招生计划由各县市区按照省上政策要求,划出一定比例,定向分配到薄弱初中。定向招生对象仅限初中阶段一直在中考报名学校就读的具有我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

4、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省级标准化以上高中具备相应条件,可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凡招收特长生的学校,需提出书面申请,经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考察审核批准后,方可招生。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纳入高中学校统一招生计划。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专业测试由各县市区参照有关规定制定办法并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5、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指令性计划。已录满计划的高中学校,原则上不再增加计划。

六、招生范围

渭南高级中学面向全市招生。其他公办普通高中按照属地原则,面向本县市区、本学区招生,不得跨县市区招生。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所招的特长生和民办高中可面向全市招生。

七、高中录取

(一)录取分数线。各县市区依据高中招生计划和学生中考成绩划定公办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民办高中录取分数线,并报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二)录取工作

1、录取方式:在市教育局指导下,公办高中由县市区教育局和考试管理部门依据学生成绩和志愿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按计划统一实施录取。渭南高级中学由市教育局组织录取。渭南高级中学录取分数线公布后,考生可依据自己成绩和志愿,采取网上和到渭南高级中学现场两种方式公开报名。民办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所在县市区负责。民办学校跨县市区录取的考生,必须达到该民办学校所在县市区给学校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录取结束后,在渭南考试招生网(www.wnksgl.com )统一公布考生录取信息。

2、录取原则:尊重志愿,分数优先;综合评价,关注特长;双向选择,择优录取;宏观调控,微观调整;阳光招生、公开公平。

3、录取依据: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依据考生中考成绩进行,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4、录取顺序:依据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按照“尊重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分批次由高到低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各县市区艺术体育特长生按专业测试成绩和中考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八、入学报名

录取工作结束后,县区教育局和高中学校依照各批次录取结果,对录取学生签发《渭南市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高中报到。任何高中不得私自招生,不得接收无高中录取通知书的学生。

九、高中学籍

市教育局根据普通高中录取结果,直接生成2013年高一新生学籍信息。未被录取的学生不能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不建高中学籍电子档案和不发放高中毕业证书。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渭南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具体负责普通高中招生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各县区要成立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严格实行招考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招生工作规范实施和社会稳定。

(二)建立公示制度。市、县区教育局向社会公示高中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确保高中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健全监督机制。市、县区教育局在招生期间向社会公布咨询举报电话,设立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室,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加强监察督查。

(四)加强政策宣传。各县区和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宣传《渭南市2013年普通高中招生方案》,确保招生政策家喻户晓。通过免费发放宣传资料、开通咨询电话等途径,为考生和家长释疑解惑。初中学校要切实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和服务等工作。

(五)严肃招生纪律。严格禁止提前招生,严格禁止各种擅自突破范围招生、突破计划招生等违规招生行为;严格禁止用借读、试读、跟班随读等名义变相高标准收费招生的违规行为;坚持依法治招,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对违规乱招生行为,以及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索贿受贿等行为重点查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相关违规责任人,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要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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