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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榆林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编辑:sx_zhangby

2014-02-26

2012年榆林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以下简称“中考改革”),切实发挥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对巩固、扩大课程改革成果的重要作用,依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2011〕35号)要求,结合榆林实际,特制定2012年榆林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中考改革作为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抓手,要体现各级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要坚持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目标要求,面向全体学生,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要坚持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要坚持有利于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在全市推行中考网上报名、网上志愿填报和网上阅卷,建立和完善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体系,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组织方式

2012年全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体育与健康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在市、县区教育局组织下,由各相关部门、学校组织实施。学业考试阅卷工作由市上负责。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县区、学校参与;职业高中录取由县区具体负责。

职业技术学院、中专学校录取由省上统一组织,市招生办具体负责。

三、招生计划

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统一下达。其中,公办普通高中可招收不超过招生总计划20%的择校生;省、市级标准化高中可提前择优招收不超过总计划15%的保送生;其余全部为统招生。

职业技术学院、中专学校、职业中学的招生计划由省上下达。

四、报名和考务工作

中考考生报名由考生本人在网上进行。报名和考务工作由市、县区招生办按职责要求,分工负责。市招生办要结合全市实际,研究制定出科学、合理、详细的《中考网上报名实施细则》,并在网上报名前开展考务人员操作培训,使其全面掌握网上报名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提高操作水平,确保中考网上报名工作平稳进行。

1.报名时间。全市中考报名统一安排在3月24日—30日进行。网上报名平台按规定时间启动、关闭系统,各县区招生办和考生毕业学校要指导学生按时报名,逾期不予受理,后果自负。

2.报考条件。报考考生必须热爱祖国、遵守法律法规。其中,初中应届毕业生可报考普通高中、职业技术学院、中专学校和职业高中;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可报考职业技术学院、中专学校和职业高中(报名时由本人写出说明,经县区教育局审核;国家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的职工,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办法(试行)〉的通知》(陕教基一〔2011〕38号)精神,对非陕西省户籍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完成义务教育的,因考虑到与现行高考有关规定相衔接,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并注册学籍。对学生本人及监护人要求在本市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的,要报县区教育局严格审核。经审定,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报名参加陕西省中考,但按省上规定,我市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职业技术学院和中专学校的在校生,初中非毕业年级学生,因触犯刑律被追诉或正在服刑的人员均不得报名参加中考。

严禁任何学校或个人限制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报名参加中考。

3.报名资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招生办负责。要坚持“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资格审查程序,指定专人负责,严防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考。

县区初中应届毕业生的报名资格由学校、县区招生办、市招生办逐级审查。局属学校要将初中毕业生花名册先报市教育局审核后,再报榆阳区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其他考生须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证明等报名材料到县区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查(返籍考生还需提供本人学籍所在县区教育局出具的初中学籍证明表)。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初中毕业生和社会考生,由县区招生办发放报名号和登录密码,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

4.信息确认。考生数码照片采集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工作由县区招生办负责,于4月9日前完成。

数码照片的采集,由县区招生办统一组织,各初中学校积极参与,并指定专人配合审查考生户口簿、学籍档案,尤其要认真核对考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如考生网上报名信息与本人户口簿、学籍档案相关信息不符的,县区招生办要督促其按正确的信息修改完后,方可为考生采集数码照片。否则,不予采集数码照片,并取消其报名资格。对于借用户口、顶替报名的,一经查实,考前取消考试资格,考后取消录取资格,并不予注册高中学籍。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市教育局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数码照片采集结束后,县区招生办负责打印出考生报考信息确认表,必须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存档。考生网上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5.准考证编排。市招生办负责考生准考证号编排,各县区招生办负责打印考生准考证及存根,并在准考证及存根上加盖县区招生办公章。

6.考点设置和试场编排。各县区为中考考区,各考区可设若干考点。为便于管理,各考点要尽量相对集中设置。考点每个试场为30人,座位编排必须单人、单桌,前后两桌间距不少于80㎝。

7.试题(答题卡)订制。试题(答题卡)订制工作由市招生办负责,市招生办要根据我市网上阅卷设备要求,做好与省上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提前设计答题卡模板,准确统计试题(答题卡)订制数量,按时上报省上印制,保证中考网上阅卷顺利进行。

8.试题(答题卡)运送与保管。试题(答题卡)运送与保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和《榆林市教育统一考试试题(卷)安全保密实施细则》。各县区招生办须派工作细致、责任心强的在编人员,按规定时间携带有效证明到市招生办指定的地点领取试题(答题卡)、送交答题卡。

五、保送生招生

1.招生范围。榆林育才中学、榆林中学、榆林实验中学、榆林第二实验中学和榆林十中面向全市招生,其他县区省、市级标准化高中在本县区内招生。

2.推荐。保送生推荐工作须尊重初中毕业生和家长意愿,采取学校推荐或本人自荐的方式进行。被保送推荐或自荐保送的初中毕业生须符合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条件,且综合素质评价任意两个维度达到B级以上(含B级),其余四个达到C级以上(含C级),文化课成绩优秀。此外,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优先推荐或自荐。

(1)三年来在市级以上体育运动会、科技制作、科技发明或信息技术创新比赛中获三等以上奖励;

(2)三年来在市级以上绘画、书法、摄影、声乐、器乐、舞蹈等艺术竞赛中获三等以上奖励;

(3)在市级以上正式出版的期刊上发表过一定数量的艺术作品或科技方面的论文。

3.测试。保送生测试前,招生学校要制定测试工作安全预案,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测试工作有序进行。全市保送生测试统一定于4月21日(星期六)进行,测试工作在当天完成。测试科目不得超过三科,测试的命题、施考、阅卷由各招生学校负责。测试考点一律设在校本部,不得在其它县区或学校设置考点。除省、市级标准化高中组织的保送生测试和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学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外,任何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

4.录取。保送生录取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县区参与,招生学校具体负责。招生学校要将《榆林市2012年中考保送生录取推荐表》(见附件1)印发给符合保送条件的学生,所有参加保送测试的学生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学生所在学校要严格把关,按保送条件组织好推荐工作。对于符合保送条件的学生,学校只在《保送生录取推荐表》上签署一次意见,加盖一次公章,不得同时将一名保送生推荐给2所以上(含2所)省、市级标准化高中;对于自荐保送的学生,要遵照此项要求来完善《保送生录取推荐表》。凡未按上述要求履行职责,或无《保送生录取推荐表》、人为虚报信息的学生,一律不予录取。

录取时,各招生学校要持《保送生录取推荐表》、测试成绩光盘(dbf数据库格式)和《榆林市2012年中考保送生录取推荐花名册》(见附件2)参与录取。录取结束后,要及时向被录取的保送生告知录取结果,并向其发放市上统一印制的《榆林市2012年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开学后,要将《保送生录取推荐表》装入该生高中学籍档案内。

凡已被录取的保送生不得参加2012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否则,取消该生高中录取资格,并追究该生毕业学校、招生办相关人员责任。

六、考试科目设置和考试方式

1.全省统一组织的中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共7科5卷。

各科目试卷满分值及考试时间分别为:语文120分,时间为150分钟;数学120分,时间为120分钟;英语120分(其中听力25分),时间为120分钟;物理与化学1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时间为120分钟;思想品德与历史100分(思想品德60分,历史40分),时间为100分钟。

思想品德与历史仍实行开卷笔试,其他科目为闭卷笔试。

除省考科目外,对其他非省考科目的考试或考查,要按国家课程标准的规定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按教学进度安排进行。各县区教育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初中教学质量的监测。

2.2012年全省统一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时间为6月23日至24日。各科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日期时间(北京时间)科目备注

6月23日上 午8︰30—11︰00语 文英语听力考试8∶20广播提示,8∶30-8∶50播放正式听力试题。

下 午14︰00—16︰00数 学

16︰30—18︰10思想品德与历史

6月24日上 午8︰30—10︰30英 语

下 午14︰00—16︰00物理与化学

英语听力试题播放采用广播为主,磁带为辅的办法进行。在规定时间内,由陕西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广播AM693、FM106.6同时向全省播放英语听力试题。各县区要在考前与当地广播电台、广播站联系,调试接收和播放设备,提前试听上述两个频率的节目。若收听效果不好,可用磁带播放。磁带播放时间要与广播同步,从8︰20开始先播送提示语,接着播送正式听力试题。

3.综合素质评价。各县区教育局、各初中学校要严格落实陕教基〔2009〕55号和榆政教发〔2009〕38号文件要求,健全组织机构,制定评价方案,认真组织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防止评价流于形式,走过场。评价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将评价结果记入《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

凡初中阶段获“阳光体育奖章”的学生,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运动与健康”维度可评为A级。

市、县区教研室要结合推进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认真落实课改联系制度,积极指导各县区、考生毕业学校抓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确保评价结果准确、客观、公正。

4.认真实施体育与健康考试。各县区教育局要把组织好体育与健康考试作为考评学校阳光体育运动成效的重要抓手,按照省教育厅《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陕教体〔2007〕4号)和榆政教发〔2007〕188号文件要求,落实好实施单位,配足体育测试器材,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安全责任,做到送考到校。

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以50分计分(平时成绩15分,考生2009年秋季入学后至2011年底共五个学期,每学期体育课满分2分、平时参加体育锻炼情况满分1分;测试成绩35分)。考试结果计入中考总成绩,同时以等级(A、B、C、D)方式呈现。对丧失运动能力的身体残疾学生(指肢体残疾达到三级以上的学生)或因伤病无法参加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的学生,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后记分。坚决纠正不组织测试、随意填报成绩的违规做法。

5.加强中考加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各县区教育局要结合中考时间安排,严格执行陕教基〔2005〕81号文件、榆政教发〔2008〕25号文件要求,实验操作考核结果(精确为整数)计入考生中考总成绩,同时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中。要加强考场规范化建设和考务人员队伍建设,确保考核安全、公正进行。

各县区教育局要加强组织协调工作,按照“谁保管,谁操作,谁负责”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市上下发的用户名和密码,及时登录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系统,将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成绩和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三类数据导入到该系统中。导入结束并复查准确无误后,于4月18日前将导入数据上报市招生办,确认上报后的信息不得更改。市招生办负责将上报的三类数据与考生报名信息库刻录成光盘,于4月22日前报市教育局。

6.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科学计算器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基〔2006〕50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0年春季中小学学具及制作材料目录〉的通知》(陕教基〔2009〕47号)精神,允许考生携带规定型号的科学计算器进入数学、物理与化学考场。

7.体育、艺术实验班专业测试。举办体育、艺术实验班的普通高中,要组织专业测试,测试科目、时间由招生学校确定。测试前,要制定测试和招生方案,上报县区教育局审查、市教育局审批。6月30日前,要将测试成绩表(参照录取审批表,提供准考证号、测试科目及成绩)、数据库光盘(Excel2003格式)上报市教育局。实验班录取与其他普通高中录取同步进行,市教育局统一划定学业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七、阅卷

2012年全市中考实行网上阅卷,由市上组织实施。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中考成绩继续以分数阅卷,分数与等级形式同时呈现。考核等级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各等级依据各科课程标准基本要求确定。学业成绩在C级以上(含C级),方达到毕业要求。

八、志愿填报

全市中考网上填报志愿统一在6月25日至7月5日进行,由市、县区招生办组织实施。各县区招生办、考生毕业学校要广泛宣传,引导广大考生结合估分情况、自身条件、家庭状况和网上志愿填报要求,集体填报志愿。志愿填报结束后,由学校将志愿确认表打印出来,并经考生本人、家长分别签名确认。志愿确认表由县区招生办收齐,存档备查,同时将县区志愿确认信息汇总上报市招生办。凡未在志愿确认表上签名或签名不全的,其填报的志愿无效,后果自负。考生不得随意将本人网报用户名和密码泄漏给他人或让他人代替填报志愿,因此类情况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志愿一经确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更改。志愿信息由市招生办负责汇总,于7月8日前以光盘形式上报市教育局。

九、建档

初中应届毕业生中考档案包括初中学籍档案、考生本人及户主户口簿复印件、报名信息确认表、报考志愿表、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登记表或免试免测审批表。其他考生的档案可以不装初中学籍档案。

初中应届毕业生档案由所在学校负责建立,县区招生办负责档案的保管和发放工作(返籍考生在中考前将本人初中学籍档案上交户籍所在地招生办后,户籍所在地招生办方可发给中考准考证)。各学校要严格学籍档案管理,档案材料必须齐全。初中阶段学籍档案不得一次性填写,不得涂改,照片不得更换。县区招生办要加强对建档工作的指导和配合,做好对考生档案的审查和管理,以防弄虚作假和伪造档案。各批次录取结束之日起10日内,由各招生学校携带《榆林市2012年普通高中录取审批表》(附表3)到县区招生办领取所录考生的中考档案。档案领取时,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防止错领、冒领。未按时领取初中档案的普通高中,一律不予安排高中学籍注册和办理学籍变动手续。

十、录取

1.基本原则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结合我市实际,2012年全市普通高中录取遵照以下基本原则进行。

(1)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中考成绩相结合。若六个维度均达到C级以上(含C级),方达到毕业要求并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任意两个维度达到B级以上(含B级),其余四个达到C级以上(含C级),方具备省、市级标准化高中录取资格。

(2)在符合上一条原则的前提下,根据考生志愿,按中考总成绩(含体育与健康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各科成绩等级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局属普通高中和所有民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县区公办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区招生。各普通高中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均由市教育局统一划定。

(4)择校生录取由市教育局统一划定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省、市级标准化高中在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划定择校生录取分数线。

2.录取批次及办法

(1)普通高中录取。录取前,各县区教育局要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录取方案,并报市教育局审批。录取时,由市上统一时间、地点,采取“招生学校录取、县区教育局监督、市教育局审核”的方式进行,同时对已录取学生进行电子学籍注册。录取结束后,各普通高中要及时向所录新生发放市上印制的《录取通知书》。

(2)择校生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自愿到普通高中申请择校生登记。招生学校要核查考生成绩信息,对拟录取的择校生,由学校统一填写《录取审批表》,并形成数据库(dbf格式),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方可参加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择校生录取。

(3)普通高中补录。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由市教育局发布补录信息,公布有关学校缺额情况,未被录取的考生自愿到这些学校报名申请补录,并由招生学校收缴其《准考证》,核查成绩信息,填报《录取审批表》,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与择校生同时审核录取。

凡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开学后第一周,因故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手续的,须由监护人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入学手续,延期期限不超过一周;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各普通高中要在开学后第二周将未报到考生登记造册(含准考证号、姓名、成绩等信息)报请市上取消其录取资格。同时,还需补录的普通高中要按要求履行补录手续。凡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补录。

十一、有关要求

1.加强政策宣传。市招生办要依据本《实施方案》,尽快制定《网上志愿填报操作手册》和《网上阅卷考生答题须知》,各县区、考生毕业学校要在考前及时将其发给每一位考生,指导其掌握相关技术要求。考试期间,各县区教育局、招生办要在考点张贴《网上志愿填报操作手册》和《网上阅卷考生答题须知》,积极向广大家长和社会宣传中考改革的新政策,赢得家长和社会的理解、支持,为推进中考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教育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中考实施细则及安全工作预案,严格工作程序,夯实工作责任,尤其要加强考生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和答题技能方面的培训,做好监考、考务培训,确保中考改革顺利推进。

3.建立健全诚信、公示制度。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诚信”原则,在学业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要客观、真实地反映学生的情况,不弄虚作假。同时,要借助各种媒介,及时公布招生录取信息,为广大考生提供服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规范普通高中新生入学管理。全市普通高中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上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名。报名时,录取学校要认真审核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初中学籍档案等材料,严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新生入学后,各普通高中要合理设置班级,任何班级都不能突破市上班额规定。任何学校不得为争夺生源而擅自提前报名开学。

5.严格责任追究。为全面组织好中考工作,各县区教育局、招生办和学校要设立举报电话,各考点要设立举报箱,畅通考生、家长的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的考前、考中、考后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市教育局将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省、市相关规定,对相关单位、个人予以严肃处理。同时,市上将高中招生和学籍管理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出现的违规行为,依据榆政教发〔2009〕136号、榆政教发〔2010〕57号的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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