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录取、民办高中补录
时间:7月7日~7月15日
1.凡已被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的公费生不得注销录取资格和退档;
2.凡要求放弃已被民办高中或公办高中择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录取到其他普通高中,只可以参加职业类学校录取,并需办理注销录取资格手续;
3.生源不足的民办高中可进行补录。
●职业类学校录取
时间:7月20日~7月28日
●职业类学校以注册入学方式补录
时间:8月15日~8月30日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中职学校,采取注册入学的形式,补录要求入读该校的落选生、参加了学业考试但无报名参加统一录取(无填报志愿)的考生和已注销录取并要求参加补录的考生及未能升学的高中毕业生。
●民办高中二次补录
时间:9月9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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