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科目及分值
初三年级考试科目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文科综合(200分)、理科综合(200分),其中英语科目含听力部分(20分);初二年级考试科目为生物(100分)、地理(100分)。
(二)考试内容
文科综合的内容为政治、历史,理科综合内容为物理、化学,初二年级考试科目为生物、地理。
(三)考试时间
2011湖南长沙中考时间:6月16日-6月18日。
(四)考试形式
文科综合和地理实行开卷考试,其他各科实行闭卷考试。书面考试科目的试卷和答卷均按照网上阅卷的要求印制。
(五)成绩呈现方式
1、初三年级考试科目成绩以A、B、C、D、E五个等级形式呈现。初中毕业生学业评价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和提前考试科目。提前考试科目由初二生物考试成绩(折合成50分)、初二地理考试成绩(折合成50分)和初中体育最终成绩(折合成50分)组成,折合后的提前考试科目总成绩最终以等级方式呈现。
2、初二年级生物、地理考试科目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
(六)等级划分
首先按照各个科目达到合格标准的分数划出E等(即不合格等第),然后根据高中教育资源的状况结合录取批次的要求将合格等第以上的成绩划分为A、B、C、D四个等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