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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四川省眉山中考报名工作其它事项

编辑:sx_zhangh

2014-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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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四川省眉山中考报名工作其它事项

3.报名工作其它事项

⑴按学籍信息《规范》进行考生基本信息采集。

全市使用统一格式的电子表格报名,微机管理。各报名点必须按教育部关于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规范要求准确采集考生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分证编码、义务教育阶段编定的全省统一学籍编号、家庭详细住址等信息。除全省统一学籍编号外,其他信息均以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为准。

报名结束后,各区县应认真核实、校对考生信息,并于4月30日前将考生基础信息库报送市招办,市招办汇总后报送市教育局普教科。

⑵提交享受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普通高中,按规定享受科技、体育、艺术、评价、身份类加分的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供相关的获奖证书或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户籍在我市农村的(非城镇居民)独生女,若要享受加分,须提供《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以及加盖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计生办公章的复印件。

各区县、学校要认真审查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并如实填写《眉山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加分审核表》(附件2)。区县教育局审核后,须将享受加分学生名单在学校公示三天以上。公示项目包括姓名、性别、班级、加分类别、分值,除身份类加分外,其它类别还应注明获奖级别、等级等。

各区县将加分审核表汇总后,同时将纸质材料和、电子表格文档于5月28日前报市教育局审核存档。

⑶报名工作结束后,进行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志愿填报统一在4月20日前完成。

各区县要认真做好辖区内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切块”招生工作,并于4月20日前对“定向切块”志愿填报、审核结果进行3天以上的公示。

省级以上示范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志愿不兼报,报考一般普通高中的考生可以兼报中等职业学校,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不能兼报普通高中。

各区县于4月30日前将学生志愿数据报市教育局普教科。

⑷报考艺体特长生的考生,应于5月12~13日到招生学校报名,并填写《眉山市普通高中招收艺体特长生报名审核表》。报名时应提交艺体特长生招生条件规定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区县审核后,于5月28日前将报名表汇总报市教育局普教科。

⑸考生报名时应按规定交纳报名考试费。

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报名考试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报名费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函〔2006〕72号)规定的标准在报名时收取。各区县应按眉教发〔2006〕10号文件要求在领取试卷时应交清费用,并凭交费凭证复印件领取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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