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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2
⑤笔试成绩呈现方式。中考笔试成绩及总分以等级形式呈现。
(2)理化实验操作考试。请严格按照《广安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切实做好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广市教体办〔2015〕36号)中相关要求按程序按要求执行。
(3)体育考试。请严格按照《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2年广安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市教办发〔2011〕240号)中相关要求按程序按要求执行。
(4)综合素质评价。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意见》(广市教发〔2006〕19号)执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从高到低设为A、B、C、D四个等级,在学生参加中考前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
4.评卷管理方式。
“中考”试卷实行网上评卷。5.加分办法。
(1)初中阶段受市级及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10分,受县级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5分;
(2)初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竞赛获得个人项目前6名和集体项目前3名的主力队员,市级及以上加10分,县级加5分;艺术比赛获得个人省级一等奖的学生加10分,省二等奖、市、县一等奖的学生加5分;
(3)初中阶段获得省级、市级专利的学生分别加15分、10分;
(4)初中阶段获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个人省级一等奖的学生加15分,省二等奖、市一等奖的学生加10分,省三等奖、市二等奖、县一等奖的学生加5分;
(5)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6)中职类加分政策按照省招委规定执行;
(7)军人子女优待办法按照广安市教育局、广安市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印发<广安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政干〔2013〕7号)文件要求执行。此类考生享受优待的相关材料由学校收集后送区市县人民武装部初审、市军分区政治部审核后,并于5月20日前报广安市教育体育局基教科复核认定。
加分进入中招考试总成绩后划定全科成绩等级。加分政策除第5项外,其余的只能享受一种,就高的一项加分。
各区市县要严格审查考生加分条件和资格,公示加分结果,严禁弄虚作假。
报考普通高中考生若要享受规定的政策性加分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供享受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获奖证书等)和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认真填写《广安市2016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加分审核表》。加分资料由区市县教科体局汇总后,于5月20日前报市教育体育局基教科,再由基教科会同德育艺体科审核认定学生加分情况。
6.志愿设置及录取方式。
(1)招生范围。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录取,县属其他类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区市县域内招生录取。
(2)录取组织及批次。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录取工作由市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中考”评卷结束后,根据考生志愿及考试总分(含文化考试、体育考试、实验操作考试和政策性加分)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C等及以下考生不能被省一、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进行录取。录取分四个批次进行。
提前批:允许自主考试招生学校按计划所招学生。省一、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公费生计划的50%定向分配计划(切块生)、符合招收特长生条件的所有学校经批准的特长生计划录取,分别各设一个志愿。
第一批:全市省一、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含广安友谊中学实验学校(民办,一般普通高中)、北京师范大学广安实验学校(民办,一般普通高中)]录取,设五个平行志愿。
第二批:其余普通高中录取,设七个平行志愿。
第三批: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待省五年制小教(幼教)专科、高职专科录取结束后进行。
(3)录取方式。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考生所填报的多个学校相互并列,在同一投档时间段,考生所填学校均有可能被检索。在检索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前,首先要将所有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位次排列。投档检索时,先从最高位次考生志愿检索,再依次检索以后位次的考生志愿。考生所填报的多个学校仍有自然顺序,检索考生所填报的几个学校志愿时,按考生填报志愿时排列的学校自然顺序依次进行(省示学校分为5个平行志愿,即平行志愿A、B、C、D、E;其它类普高学校为7个平行志愿,即平行志愿A、B、C、D、E、F、G),当考生的投档成绩符合首先被检索到的学校投档线时,该生即投到该学校,不再检索该生的其他志愿。位次排列原则:先按总分(所有文考成绩+实验操作、体育成绩+政策照顾加分)进行排序,再按语文、数学、英语科目顺序的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即: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先看语文成绩,若同分,则看数学成绩,若同分,再看英语成绩。
(4)关于切块生录取。2016年,省一、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公费生计划要以50%以上的比例(简称“切块生”)均衡分配到服务区内的每所初中学校。广安友谊中学的切块生按招生计划的50%比例,再根据各区市县初中毕业生人数比例分配到各区市县,各区市县要做好宣传工作。广安中学、邻水中学的切块生在本区市县域内进行切块分配。切块生必须是在该校连续就读两年以上、户口在我市的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部分普通高中学校自主考试招生录取。
1.学校范围:省一、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
2.审批程序:学校申请,区市县招委审核,市招委同意。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直接向市招委申请。
3.招生人数:经批准可以自主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应严格控制自主招生录取人数,招生计划在500人以内的按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20%确定自主招生录取人数,招生计划在500人以上的按不超过100人确定自主招生录取人数(广安友谊中学自主招生考试录取人数由该校报请市招委研究确定)。
4.招生时间:经批准可以自主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5月14日至15日(若只安排一天考试时间的学校,应在5月14日进行)。
标签:广安中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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