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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内江2014中考高中招生工作政策

编辑:sx_zhangjh

2014-03-21

四川内江2014中考高中招生工作政策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基础教育质量,进一步推进我市两类高中教育持续协调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根据省招委、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3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及初中毕业会考(以下简称“中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我市2014年中考工作,在市招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管理、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信息、统一填报志愿、统一录取”的原则,由内江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初中毕业会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中考领导小组”)负责日常的领导管理工作。

“中考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教育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和市教育督导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局基教科、市教科所、市招办、局办公室、局体卫科、市教仪站、局职成科、局法规科、局监审科、局安全科、局师范科等科(室)和单位负责人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中考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基础教育的副局长兼任,副主任由教育督导室主任、基教科长、招办主任、教科所所长兼任。各县(区)教育局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县(区)的中考工作。

二、报名

(一)报考条件

1.应届初中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均可报考,但曾参加过中考并在四川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者不得报考。

2.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进行综合素质评定,且评定等级为C等及以上的学生。

3.报考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公费生计划的考生,其综合素质测评等级须达B等及以上(综合素质的评定办法按内教基

〔2005〕59号文件执行)。

(二)报名时间

4月16日-18日。

(三)报名地点

考生原则上应在户口所在地的县(区)报考。应届初中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报名;社会考生须持学历和户籍证明到户口所在县(区)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

(四)信息上报

报名信息采集与报名号编排等有关要求,按照《内江市高中阶段统一招生考试及初中毕业会考考务工作细则》(以下简称《中考细则》)规定执行。请各县(区)务于4月28日前将复核无误的报名信息库(附件1)报送市教育局基教科。

三、考试

(一)组织形式及考试科目

初中毕业会考与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合并进行,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生物、地理、体育及实验操作考试共11科。文化考试学科除生物、地理外,其余均分A、B卷制卷(初中毕业会考、中职和五年制高职招生考试只用A卷成绩);体育考试和实验操作考试分别由市教育局体卫科、市教仪站负责组织,各县(区)教育局负责实施,具体要求和安排由体卫科和教仪站另发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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