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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2015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编辑:

2015-06-06

五、招生录取

(一)招生计划和范围

1.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将另行发文通知。

2.五年制高职专科和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招生规模按相关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

3.全市分市直三区、资中、威远和隆昌四个招生区域,各区域内的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本区域内生源学校招生。

(二)普通高中招生相关规定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招生改革要求,对普通高中招生改革做如下规定:

1.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公费生计划要以不低于50%以上的比例均衡分配到服务区域内的每所初中学校,定向分配名额以初中学校参加中考的报名人数为基数计算。

2.定向招生的学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应届初中毕业生;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B等及以上;③须在生源学校学习3年并有3年正式学籍(正常转学的学生须满2年);④第一志愿须填报定向招生学校;⑤中考成绩不得低于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报考学校当年普高公费生录取分数线下15分。

(三)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

1.组织形式。全市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指导。市直两区普高学校的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和三区教育行政部门成立的“联合招办”组织实施,三县普高学校的录取工作由各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2.录取程序。另行发文通知。

3.划定普高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各招生区域根据考生人数、中考成绩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自行统一划定本区域普高招生(含艺术体育类考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报市教育局“中考领导小组”备案。低于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原则上不得参与普通高中的录取。

(四)中职和高职的招生录取

三年制普通中专的招生录取由市招办统一指导,市属及以上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不受区域限制,按志愿录取。五年制高职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市招委划定,报省招考委审批,招生录取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中职和高职的招生计划、录取办法及其他有关事项,由市招办编印《内江市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报考指南》公布说明。

(五)录取加分

1.普通高中加分条件

鉴于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将作调整,四川省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正在报批之中,内江中考加分政策将参照照省教厅关于高考加分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另行发文通知。

2.中职和高职加分

加分办法参照《四川省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施规定》执行。享受中职录取加分的考生,需将加分材料上报各县(区)招办(市直属学校考生的加分材料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分别报对应的招生部门),由县(区)招办汇总上报市招办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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