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2017高中定向切块招生计划及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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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04

附件一:2017年攀枝花市普通高中定向切块招生计划及录取办法

一、招生学校

(一)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市三中、市七中面向全市各初中学校实施定向切块招生。

(一)省二级示范性及其以下普通高中

市十五中面向东区各初中学校实施定向切块招生。

市十二中面向西区各初中学校实施定向切块招生。

大河中学面向仁和区各初中学校实施定向切块招生。

米易中学面向米易县各初中学校实施定向切块招生。

盐边中学向盐边县各初中学校实施定向切块招生。

二、指标分配

依据各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按照中考RSR质量考核系数及各普通高中定向切块招生指标最低分数线,将省级示范性及以下普通高中市招办统一招生计划的60%分配到全市各初中学校(分配情况见附件2)。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初中学校(学区化管理集团学校)服务区正住户口,在同一初中学校读满三年或正常转学读满二年及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市外户籍,但在我市同一初中学校读满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结论B等以上。

(四)填报了普通高中升学志愿。

四、录取办法

(一)资格审查

1、各初中学校负责对照定向切块招生资格条件,在2017年5月31日以前对填报了普通高中学校志愿的学生的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合格的学生在校内进行3天公示。

3、将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名单逐级上报市、县(区)招办及县(区)教育股和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二)录取程序

1、分批次录取

按照第一批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第二批其他公办普通高中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2、切块优先录取

按照定向切块招生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指标数,依据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完成各初中学校的分校定向切块学生录取。

分校定向切块学生录取结束后实施统一招生。

3、调剂录取

(1)根据各县(区)及市直属学校中考RSR质量考核结果设定定向切块招生指标质量系数。按照质量系数进行定向切块招生指标加权或减权。

(2)设定定向切块招生指标最低分数线:按照低于各普通高中市招办统一招生计划数对应分数线下50分设定最低分数线。并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定向切块指标收回纳入统一招生录取。

(3)在设定定向切块招生指标最低分数线后,要通过确保每一所初中学校均有切块指标的政策,避免出现定向切块招生指标为零的学校产生。

四、其它事项

(一)省级示范性及以下普通高中定向切块分配指标一经分配,有关各方必须严肃对待,认真落实。各初中学校要全面宣传政策,将本校指标数、资格条件和符合资格条件的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如果考生不符合录取条件、规定时间内不报道或初中学校违规操作,我局将收回指标,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管理,充分发挥省级示范性及以下普通高中定向切块分配的导向作用,努力提高初中教育质量,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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