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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2016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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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2

各科考试分值:语文、数学、外语考试分值各12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理科综合考试分值13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文科综合考试分值15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体育与健康50分,理科实验操作20分,生物、地理两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20%(生物20分、地理20分)计入中考总分,中考总分值750分。

外语科其中笔试100分、听力测试20分,文科综合分值其中思品70分、历史60分、法治10、安全10分,理科综合分值其中物理70分、化学60分。外语听力测试采用U盘,各考点在考前要准备调试好播放设备。

各县(市、区)中考试卷领取时间:6月10日。

文化统考时间:6月12-14日。

各科考试时间:

6月12日6月13日6月14日

上 午下 午上 午下 午上 午

9:00—11:003:00—4:409:00—11:003:00—5:009:00—11:00

语 文理科综合数 学文科综合英 语

体育与健康、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在5月6日前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确定。各级要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好考试安全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和意外事故发生。

(二)评卷

中考评卷工作实行网上阅卷,评卷场设在乐至县。评卷工作由市招考办统一组织,乐至县教研室和招办具体组织实施,其余三县(市、区)各派出2名计算机人员或懂计算机操作技术人员(招办1人、教研室1人)参与评卷工作。评卷教师由乐至县教育局统筹协调,统一在城区中学选聘或在城区有住房的乡镇中学教师中选聘,选聘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当年无子女及直系亲属报考的学科教师参加评卷。

各县(市、区)招办于6月14日下午将答题卡卷返回到评卷场(乐至县教师进修学校)。

答题卡扫描时间:6月15日—17日上午12:00前结束,包括图片分割等数据处理工作。

评卷时间:6月17下午2:00—19日。评卷工作要正确掌握评分标准,确保评卷质量。

市招办于6月22日上午前通知各县(市、区)招办考生文考等级成绩,各县(市、区)招办于6月23日上午12:00前将考生文考等级成绩通知考生。需查分的考生,于6月23日下午4:30前,到各县(市、区)招办登记。各县(市、区)招办于6月23日22:00前将查分考生名单和查分学科用电子邮件上传市招考办。

四、加强安全保密,确保试卷安全

各县(市、区)招办要高度重视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试卷安全保密工作要实行“一把手工程”。考前要组织人员对各考点保密室进行检查验收,对保密室建设不合格的取消考点设置资格。在试卷的领取、运送、保管过程中,要公安人员参与、专车护送,在试卷交接环节要严格签字交接手续。试卷的保管要选派思想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24小时守护(其中要有2名公安人员),试卷守护人员不得掌管保密室门、保密柜钥匙。保密室、保密柜钥匙指定专人分开分别保管,保密室门、柜封条的启封指定专人负责。

五、普通高中招生

(一)严格规范招生宣传

各县(市、区)教育(教科)局要规范组织和管理普通高中招生宣传,要按照素质教育导向对学校招生简章严格审核,并统一印制,发至县域内每一个初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校需要到生源学校进行宣传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对宣传时间、方式等要作出统一安排,不得影响生源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严禁任何普通高中学校未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进生源学校宣传,严禁任何普通高中学校反复到同一所生源学校开展宣传,严禁以不当方式抢拉生源。

(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各县(市、区)招委、教育(教科)局要本着“限定班额人数、控制招生规模、促进健康发展”的原则,根据市招委、市教育体育局相关要求和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下达县(市、区)域内各普通高中2016年招生计划。

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必须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在本县(市、区)范围内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

(三)严格控制计划外招生

1、严格规范招收择校生。公办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择校生“三限”政策规定,各校只能在本校统招录取线下100分内招收择校生,招收择校生人数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10%,择校生收费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如省对择校生问题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2、严格规范招收返乡学生。户籍在资阳市域内,没有及时参加资阳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但在市外参加了普通高中招生考试需返乡就读的学生,各县(市、区)要根据普通高中学校教育资源承载能力,合理确定招生人数,通过自主招生等方式择优录取。返乡学生不占下达的招生计划,但其中考成绩应不低于初中毕业地区同类学校中考录取成绩,招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严禁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未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未加筛选、超限额招录返乡学生。

3、严格规范招收市外学生。省教育厅核定的具备跨市(州)招生资质的学校才能按有关规定招收市外学生,其他普通高中原则上不得招收市外学生。因父母工作调动等特殊原因需到我市就读的市外学生,须提交申请,经县(市、区)教育(教科)局同意后,方可参照返乡学生招录规定招收。

民办普通高中参照市招委、市教育体育局的招生指导数,按《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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