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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西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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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27

五、填报志愿

(一)考生填报志愿时间,由各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根据当地情况确定公布。各级招生部门、学校要认真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工作,使每个考生都了解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填报志愿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和办法。要尊重考生的志愿,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严禁任何人强迫考生更改志愿,如有违反,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有关责任人。

(二)志愿设置。志愿栏按报考类别设置,即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普通中专(含幼师、特师)、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共四类。普通高中共设13个志愿,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设三个志愿,普通中专(含师、特师)设三个志愿,职业高中(职业中专)设两个志愿。

(三)考生要按照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学校和专业认真填报志愿。考生志愿一经填报,一律不准更改或申请补报。《山西省中等学校考生档案》、《机读志愿卡》等表(卡)上所填写(涂)的志愿必须保持完全一致,如出现不一致,以《机读志愿卡》填涂的志愿为准,由此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填写的纸介质档案材料(即报名信息,志愿信息)读卡后,各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存档备查。

六、评卷

(一)中考全部科目实施网上评卷,评卷工作由各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负责组织。

(二)各市应成立网上评卷工作领导组,负责试卷评阅的组织、管理和质量监控工作。

(三)答题卡扫描与客观题答卷的评阅工作由市招生考试部门抽调专人组织实施;主观题答卷评阅教师由各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统一抽调,有关中学要积极配合各市招考部门做好评卷教师的选派工作。

(四)各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要提前做好评卷准备工作,要按照评卷和保密有关规定及要求,制定《评分细则》,合理安排评卷进度,严格把握好评卷质量关。要制定合理的评卷流程,建立强有力的质量检查组和复查组,加强评卷质量管理,确保评卷工作“公平、规范、科学、准确、安全”顺利完成。

(五)各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要做好考生的试卷复查工作,对提出申请复查试卷的考生,要进行认真复查,复查结果要书面通知考生本人。考生申请二次复查试卷的,必须有纪检监察部门共同参与试卷复查,确保考生复查试卷的公平、公正,要保证考生的申诉渠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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