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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2
(一)考试科目及升学成绩
1.考试科目。从2016年初中毕业生开始,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学、信息技术、体育、音乐和美术。其中音乐、美术为学校考试科目,其它为统一考试科目。
2.升学成绩。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原始成绩,通过一定比例折算量化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升学成绩: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80分、化学50分、体育50分;历史、思想品德、生物学、地理和信息技术5个学科成绩合格及以上者每个学科按10分计,低于60分者按实得分的10%(按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入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总分;音乐和美术学科合格及以上者每个学科按5分计,不合格者不记分;总分为600分(不含政策加分)。
(二)试卷命制和阅卷
除省教育厅统一抽考的物理和地理科目外,其余科目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试卷命制。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统考科目试卷实行全市统一计算机网络阅卷。
(三)考试时间
2016年6月28、29、30日组织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思想品德、生物学、地理学科考试;7月1、2日组织信息技术考试;体育科目考试安排在3月22日—5月15日期间进行。音乐与美术考试由学校自行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统考科目考试时间
(四)考务管理
全市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由昆明市教育局负责统筹管理,各县(市)区设立考区,组织实施考务管理工作。开发(度假)园区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仍划归原行政县(市)区考区组织管理,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内由玉溪市划入的阳宗镇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由宜良考区代行管理。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原则上组织学生在本校或本乡镇参加考试,每个考场安排考生30人,考生座位必须单人、单座、单行,严格执行异校交叉监考的规定,本校教师不得监考本校学生。
(五)升学考试成绩由招考机构以“成绩通知单”的方式通知考生本人。考生本人认为考试成绩与自估的成绩出入较大,考生可在考试成绩通知后3日内向原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统一到市招考院或县(市)区招考机构查询,并办理有关查询手续。
(六)其余未尽事项按市招考院有关通知办理。
四、普通高中录取加分照顾政策
(一)加分照顾项目
标签:昆明中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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