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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温州中考志愿填报政策

编辑:sx_gongy

2017-06-01

下面为大家分享2017年温州中考志愿填报的相关政策,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普通高中招生,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升学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平行志愿录取。中外合作高中和艺术高中可申请自主招生,招生方案另行发文公布。

2.考生志愿填报在升学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志愿填报时间3天;每位考生填报的志愿个数由县(市、区)教育局决定。民办普高须在考生志愿填报前向社会和考生家长公布收费标准。

3.普通高中录取在普高最低控制线公布后进行。温州市区作为一个招生区域统一划定普高最低控制线,其余各县(市)普高最低控制线经温州市教育局审定后,统一向社会公布。

4.民办普高立足于本县域招生,县域内招生数不少于招生计划的 60%,按平行志愿择优录取。跨县域招生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0%,录取工作由招生学校在中考成绩公布后第三天、凭考生录取码在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择优录取。

民办普高可向所辖县(市、区)教育局申请不超过招生计划

10%的自主招生指标,该指标在普高平行志愿录取后进行录取。

民办普高需提前将经所辖县(市、区)教育局审定的招生方案向社会和家长广泛宣传,以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5.普通高中按平行志愿录取不足时,原则上由招生学校在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自主补招,额满为止。具体补录办法由县

(市、区)教育局决定。

6.保送生和定向生招生

全市各省一级特色示范学校(无省一级的县确定其县中学)

以招收保送生、定向生的形式将 50%以上的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学校,保送生和定向生计划分配原则上按初中毕业班人数比例分配。保送生招生方案须经县(市、区)、市教育局核准后进行。定向生招生以升学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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