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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7
2014年浙江临安中考中招工作的通知
一、招生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初中毕业生,可报考我市各类高中:
1.凡取得本市初级中学在册学籍的浙江省户籍应届毕业生;
2.符合《临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做好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各类高中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政办〔2013〕7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外省籍应届毕业生;
3.在外地借读,具有本市户籍,要求回我市参加各类高中招生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4.符合条件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各类高中在册学生及已被各类高中提前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得报考。
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
对初中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定,是全面检测初中毕业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达成状况的重要手段。综合素质评定由“综合评语”、“等级评定”和“特长加分”三部分组成。综合评语主要对学生的道德品质、情感态度、合作精神、日常表现及学生突出的特点、特长和潜能等方面进行定性描述,等级评定主要对能够体现学生素质发展水平的道德与素养、劳动与技能、实践与探究、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艺术等项目进行评定。特长加分主要对具有体育、艺术、科技特长者,符合《临安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临安市各类高中招生考试加分项目及其有关事项的通知》(临教教〔2014〕21号)规定,经认定可在各类高中招生时予以加分投档。综合评语中的操行等第评定和综合素质等级评定是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
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定由就读学校组织实施。各校应在2014年5月21日前将最终评定结果录入学籍管理系统中(学生成长档案管理/综合素质登记),同时将纸质材料上报基础教育科。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12—13日。
2.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就读学校报名。
3.在外地借读具有本市户籍,要求参加本次招生考试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到户籍所在地初中报名。锦城、锦北街道户籍的统一到锦城三中报名。
4.符合条件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回原毕业学校或户籍地初中学校报名。
5.具有我市学籍系统在册的外省籍初三应届毕业生报考条件由就读初中学校根据《临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做好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各类高中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政办〔2013〕7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审核,并分类造册。
四、招生考试
1.各类高中招生考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文化课考试在2014年6月14日-15日进行。信息技术考试安排在2014年4月上旬进行,有关规定详见《临安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初三毕业生信息技术课程学习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临教教〔2014〕11号);体育考试安排在2014年4月中旬进行,具体办法详见《临安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各类高中招生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临教教〔2013〕48号)和《临安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各类高中招生体育考试工作补充说明的通知》(临教教〔2014〕10号)。
2.2014年各类高中招生考试科目、考试形式、答卷时间、满分分值、计分如下:
3.各类高中招生文化课考试采用杭州市各类高中招生考试试卷。
文化课考试评卷采取集中统一网上评卷方式。
4.初中毕业生实验操作考查,由教育局统一部署,各片教育辅导站组织实施,成绩按合格与不合格评定,作为学生毕业的参考依据之一。
5.各类高中招生文化课考试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五、招生录取
各类高中招生文化课考试前,部分学校提前招生为提前批录取;各类高中招生文化课考试后,集中统一招生中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为第一批招生录取,其他各类学校招生录取为第二批招生录取,各类高中招生市场的招生录取为第三批招生录取。
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要按国家、省相关文件要求,严
格执行“三限”政策,且不招收计划外学生。民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中考成绩低于控分线的学生。
(一)提前招生
金盾职业高级中学根据《临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金盾职高2014年春季招生工作的通知》(临教教〔2013〕79号)提前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各类普通高中根据《临安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临安市普通高中招收保送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教教〔2014〕14号)提前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天目外国语学校根据《临安市教育局关于同意天目外国语学校2014年提前自主招收特长生工作的通知》(临教教〔2014〕13号)提前招收特长生。
(二)集中统一招生
集中统一招生中的第三批招生录取,由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与未被各类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进行双向选择。
第一、二批招生录取学校的招生录取按以下办法组织实施。
1.原则和依据
(1)原则: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改变以学科考试成绩作为高中招生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既要依据学生的学业能力考试成绩,又要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既要衡量学生现有的发展水平,又要关注学生的成长过程;既要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又要关注学生某方面的突出才能。
(2)依据:各类高中招生考试成绩(含加分)、综合素质等级评定、综合评语。
2.志愿填报
各类高中招生志愿填报办法为:考前填报志愿,分两批录取,第一批为普高,第二批为职高及中专,每批次可填三个平行志愿,普职高可兼报,中专招生办法不变。对所有录取学生,学生不得再择校,其他学校不得再录取。
3.招生录取办法
第一、二批学校的招生录取以综合评语中的操行等第和综合素质等级评定作为前置条件,采用考前填报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方式进行。根据学生所填志愿,按各类高中招生考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名次择优录取。
各类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为:
(1)升入第一批录取学校的学生,其综合评语中的操行等第良好及以上,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获得2个A等4个P等及以上。
(2)升入第二批录取学校的学生,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获得4个P等及以上。
各类高中招生录取按平行志愿投档实施。
“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首先对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体现“分数优先”的原则;再根据排序逐个对考生按所填报的平行志愿从 A志愿到C志愿的顺序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即向该学校投档,体现 “遵循志愿”的原则。当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课总分排序,文化课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科顺序排列:数学、科学、语文、英语、社会。
4.长河高级中学宏志班招生的有关规定和事项根据杭州市教育局文件另行通知。
附件:1.2014年临安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2.2014年临安市职业教育类学校招生计划
3.2014年临安市各类高中招生工作行事历
临安市教育局
2014年4月15日
标签:浙江中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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