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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义乌普通高中中考招生方案政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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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05

三、招生

(一)各公办高中招生计划由计财科另行下发。

(二)义乌中学自主招生办法(见附件3)由义乌中学制定,报教育局核准后由义乌中学和各初中学校组织实施,教育局全程参与司考、阅卷、登分等监督管理工作,自主招生录取结果报教育局审批。

(三)民办普高按照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执行。

(四)树人中学招收“圆梦班”50名,收费标准参照公办普通高中执行。

(五)定向名额以报名点为单位,剔除往届生、借读生、外籍生(含异地中考考生、外县市回本市报考考生)后,按升学考试总分及格人数分配。

(六)往届社会青年、非本市户籍、在外县市借读回义报考以及本市户籍“非学区学生”(借读生)按《关于加强初中学校“非学区学生”管理的意见》(义教基〔2006〕24号)文件规定,不享受报名点的定向指标。

(七)体育、艺术及文学、语言类特长生面向全市招生,体育、艺术特长生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专项考试,提前单独录取。当特长生招生计划无法完成时,其多余指标转入统招计划,二中转增为面向学区的统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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