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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异地中考细则微调 条件均有所放宽

编辑:sx_zhuy

2013-04-17

【摘要】:调整后,在2013年至2015年,除随迁子女的学籍时限要求保持不变外,其他条件均有所放宽

东莞异地中考细则微调

东莞随迁子女参加异地中考条件有所放宽。

学生正在上课。记者 段亚雄 摄(图文无关)

学生正在上课。

今年东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报考普通高中认定资格细则公布后,引起不少家长的关注。

据了解,约有1万名初中生的升学受到影响。对此,日前东莞市教育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东莞异地中考的资格条件做了微调。

调整后,在2013年至2015年,除随迁子女的学籍时限要求保持不变外,其他条件均有所放宽。即今年只需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在东莞市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按规定在广东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随迁子女即可报名参加东莞中考。符合要求的,可在4月28日前递交材料。

学籍时限要求保持不变

据悉,因考虑到部分随迁人员特别是相当部分的本省外市随迁人员不能完全满足《东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报考普通高中资格认定细则》(下称《细则》)设定的条件,导致其子女无法在东莞市报考普通高中,所以决定对其进行调整。

“调整后,在2013年至2015年,除随迁子女的学籍时限要求保持不变外,其他条件的时限要求均缩短一年。”东莞市教育局副局长王旭辉表示,2013年,在东莞市初中就读且在东莞市参加高中阶段升学考试并要求报考东莞市普通高中的初中应届毕业的随迁子女,在报考普高时需满足以下条件:随迁子女具有东莞市初中阶段一年完整学籍,其父母双方或一方经东莞市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住所,并持有在东莞市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按规定在广东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2014年,随迁子女具有东莞市初中阶段二年完整学籍,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广东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或以上。往后则逐步增加,从2016年开始,上述条件须全部达到三年。

资格认定期限截至28日

据了解,目前在莞报考参加中考人数共41000人,其中非莞户籍学生有12000~13000人。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中资格的申请受理时间至4月28日(节假日除外)结束,其他办理程序按《细则》的要求执行。

王旭辉说,在购买社保方面,今年只需随迁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在4月28日前办理了社保即可,在广东省其他地市办理了社保也符合要求;在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方面,今年只需随迁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在4月28日前办理并提供证件即可。

此外,王旭辉提醒广大家长:今年有子女参加中考并报考东莞市普通高中的新莞人,应尽快办理居住证明、在广东省参加社保,否则高中毕业时就无法在广东省参加高考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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