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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武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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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8

(二)填报志愿

考生志愿分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两类。

1.中等职业学校类(以下简称中职类)属提前批。报考中职类的考生,可在中等职业学校中选择1所学校填报在相应的志愿栏内。选择了中职类志愿的考生不能再填报其它志愿。

2.普通高中学校类(以下简称普高类)设4个批次。报考普高类的考生,可按以下批次选择学校填报在相应的志愿栏内。

(1)提前批:民办普通高中,设1个志愿。

(2)第一批:省级示范高中,设指令计划志愿1个,“三限”计划志愿1个。

(3)第二批:市级示范高中、省级示范高中计划单列的国际部及实行计划招生批次改革的省级示范高中(市十五中、东湖中学、湖大附中、市十九中),设3个志愿,在填报该批次志愿时应填写“是否愿意录入‘三限’生”。

(4)第三批:一般普通高中(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实行计划招生批次改革的市级示范高中(钢城十四中、市七中、市三十九中、光谷二中),设3个志愿,在填报该批次志愿时应填写“是否愿意录入‘三限’生”。

选择普高类的考生还可填报1所中等职业学校志愿。

(三)招生范围

中心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中心城区招生;新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所在区内招生。严禁新城区公办普通高中招收中心城区低于普高资格线的考生。

武汉市民族中学、华中师大一附中、武汉外国语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各类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省级示范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含国际部)与所在学校招生范围一致。

(四)其它

1.2013年继续推行计划招生批次改革,具体办法详见《市教育局关于安排2013年全市各级各类教育事业计划的意见》。

2.分配生候选考生须报名参加中考,且第一志愿只能填报所分配的高中学校。分配生招录办法按《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部分普通高中学校招录分配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3.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报考具有市体育艺术特色高中资格的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须参加市教育局相关部门组织的测试,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有关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或面试,取得资格后方可填报相应志愿。

4.具有体育后备人才、体育特长、音乐特长、美术特长资格的考生,必须在相应批次的第一志愿填报对口招收的学校。不对口填报的,视为放弃其资格。

5.具有“宏志生”资格的考生,必须在相应批次的第一志愿中填报具有招收“宏志生”资格的学校,否则视为放弃其资格。

6.根据教育部关于外国语学校可单独提前招生的有关精神,拟报武汉外国语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武汉实验外国语学校应届初中毕业生除外)须参加该校报名前组织的测试,测试成绩前200名的考生有资格填报该校志愿(单独填报),与武汉实验外国语学校应届初中毕业生一同划线,提前录取。武汉外国语学校“三限”计划只招收武汉实验外国语学校应届初中毕业生。

7.华中师大一附中、武汉二中、武钢三中、省实验中学继续进行网上招生工作试点,“网上招生”资格生的资格认定按《市教育局关于加强4所普通高中网上招生试验管理的通知》执行。

8.分配生候选考生、“宏志生”、“网上招生”资格生、武汉外国语学校资格生不得交叉报名。

9.新城区“飞翔计划”相关工作按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

三、考试与评卷

日期 时间 科目

6月20日 (星期四) 上午 9:00—11:30 语文

下午 14:00—16:00 数学

16:30—18:00 思想品德、历史

6月21日 (星期五) 上午 9:00—11:00 物理、化学

下午 14:00—16:00 英语

中考实行毕业、升学“两考合一、一考多用”。全市统一命制试题,统一制定评分标准,统一组织考试和评卷。

2013年我市中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合卷),思想品德历史(合卷),体育与健康。其中,文化课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文化课考试内容及要求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方案的通知》,考试组织工作按《武汉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考务工作手册》规定执行。体育考试办法见《2013年武汉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理化生实验技能操作考试办法见《2013年武汉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操作考试实施方案》。

评卷工作在市教育局领导下,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组织全市集中进行网上评阅(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考试成绩由考生毕业学校通知考生,考生也可通过武汉招考网查询。若考生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复查成绩。复查工作在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按相关规定及程序,聘请学科专家和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复查,市监察局、市教育纪工委对复查过程进行监督,并对结果进行确认(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四、划线

录取前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划定4条录取资格线:中心城区示范高中(第一、二批高中)、中心城区一般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录取资格线。新城区的示范高中和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分别由各区招考办划定,报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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