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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重庆中考“宏志班”学生录取后管理办法

编辑:sx_zhuy

2013-06-04

【摘要】为了让考生更好地了解招生动态,精品学习网中考频道编辑并整理了2013重庆中考“宏志班”学生录取后管理办法,希望能给考生特供到帮助,选择到理想的学校!

一、管理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委联合成立"宏志班"工作领导小组,承办学校成立相应的领

导小组。

二、招生负责单位

"宏志班"办班指标按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指示确定,相关工作由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委组织实施,招生的具体工作由市教委具体负责。

三、加强对"宏志班"工作的过程管理和监控

高中"宏志班"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委要

加强管理,对各区县(自治县)工作开展好的通报表扬,对循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

实,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直至行政处分,并取消学生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学生,退回原

籍。对区县或学校采取不正当手段强行将学生留下的行为,一经查实,在全市通报批评。

各区县(自治县)要通过新闻媒体加强宣传,争取社会对这项工作的支持,接受社会监

督;要做好推荐、审核、公示、材料准备、上报等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品学兼

优、家境贫困的学生享受国家的关怀和资助。

严肃工作纪律,各区县(自治县)的推荐、公示、上报等工作要按照市里的统一安排进

行,在规定时间内不报送相应材料,市将把相应指标调剂给其他区县。

四、对"宏志班"学生实行动态管理

学生在校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或中止资助:严重违纪违规甚至违法犯罪;在

校学习一年仍有2门(含2门)主课不及格;学生家庭和学生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资助

条件。取消、中止资助后所余资助款用于学校同年级同等条件的高中特困生。

五、“宏志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宏志班"学生的学籍管理纳入学校、区县、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中。

六、“宏志班”学生汇报

学生每学年写一份思想及学习情况汇报,由承办学校统一收集后报市文明办。

以上就是精品学习网为您推荐的2013重庆中考“宏志班”学生录取后管理办法,希望给各位考生带来帮助,感谢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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