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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2
根据眉山市教育体育局公布的《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获悉,眉山2018年中考招生政策已经公布!具体内容如下:
眉山2018年中考招生政策出炉!考生及家长必知~
【招生计划】
眉山市高中阶段学校各类招生计划由市教体局统筹管理,根据眉山市初中毕业生的规模、高中阶段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水平质量等情况,从巩固普及高中阶段成果、促进普职协调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教育需求出发,统筹两类高中招生计划。
(一)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按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原则核定各区县、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总数,再根据各普通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配备、教育教学质量和现有办学规模等情况,按照省教厅关于各类学校班额及省级示范高中“定向切块”等政策规定,分学校类别核定“定向切块”、划线录取、自主招生、艺体特长生、精准扶贫专项招生计划,直接下达到每所学校。招生计划确定后,各区县、学校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调整的,由区县教体局汇总研究后向市教体局报告。民办学校统招计划包含县域内招生计划和县域外招生计划。所有招生计划由市教体局统一管理和使用,区县招生计划不做县域内调剂使用。学校计划数为学校招生最高限制数,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计划,严禁以计划未完成、学生流失等原因自行招收学生。
1.跨市州招生。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我市眉山中学和仁寿一中跨市州自主招生1个班,招生名额各56名。招生计划不占学校统招计划数。
2.跨区县招生。省一级示范高中眉山中学、仁寿一中南校区跨市内区县招生1个班,招生名额为各50名;车城中学跨区县招收体育特长班、仁寿中学跨区县招收艺术特长班1个,招生名额为各50名。招生计划不占学校统招计划数。
(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以下简称“中职学校”)的招生章程、计划和专业经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教体局职成教科审核。中职学校招生采取指导性计划,录取过程中,各学校公布的指导性招生计划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招生范围】
经省教育厅批准的跨市州招生计划,限招眉山市外考生;经市教体局批准的跨区县招生计划,招收市内各区县的考生;其余公办普通高中计划招生的范围限定于各自所在的区县范围之内。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招生范围不受地域限制。
【照顾政策】
(一)加分政策。执行地级市(含)以上人民政府和省级(含)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明文规定的加分政策,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的脱贫一线干部子女加20分,计入中考总分参加录取。各区县教体局负责审核并公示加分结果,于5月28日前汇总《眉山市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加分审核表》报市教体局基教科审核。
(二)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参照高考模式,由残疾考生向参考地县(区)招办提出申请,县(区)招办按照省招考委、省残联关于转发《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5〕33号)的要求,组织由招生考试机构、残联、卫生等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成立专家组,对申报残疾考生身份及残疾情况进行审查和现场确认,结合残疾考生的残疾程度、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请以及本地考试组织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形成书面评估报告,并于4月20日前报市教体局。市教体局根据专家组评估意见形成《眉山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残疾考生申请结果告知书》(简称《告知书》),于5月15日前通过区县、学校逐级送达残疾考生。对《告知书》内容有异议的残疾考生可根据《告知书》规定的受理时限,向市教体局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志愿设置】
1.眉山市统一设置三个志愿类别。
第一类为公办普通高中志愿(含省级示范高中和一般普通高中)。
第二类为民办普通高中志愿。民办普通高中设两个批次志愿:第一批次为单报民办普通高中志愿,选择报考民办普通高中第一批次的考生不得兼报公办普通高中;第二批次为公办普通高中兼报民办普通高中志愿。
第三类为跨区县招生和艺体特长生志愿。
2.分区县区别设置志愿。
(1)东坡区、岷东新区:①第一批次为民办普通高中志愿、眉山中学和仁寿一中南校区跨区县招生志愿、艺体特长生志愿。②第二批次为省级示范高中“定向切块”志愿、划线录取志愿和兼报志愿。眉山中学、眉山一中和车城中学的划线录取志愿学校须与“定向切块”志愿学校相同。兼报志愿里填报眉山中学或眉山一中的考生可以兼报车城中学。③第三批次为其余公办普通高中志愿,参照高考平行志愿设置方式设置三个平行志愿。④第四批次为公办高中兼报民办普通高中志愿。
(2)仁寿县:①第一批次为民办普通高中志愿、眉山中学和仁寿一中南校区跨区县招生志愿、艺体特长生志愿。②第二批次为省级示范高中“定向切块”志愿、城区四所高中(仁寿一中北校区、仁寿一中南校区、铧强中学、仁寿中学)划线录取志愿和兼报志愿。仁寿一中北校区、仁寿一中南校区、铧强中学的划线志愿学校须与“定向切块”志愿学校相同,且只能填报一所学校。兼报志愿里填报仁寿一中南校区、仁寿一中北校区划线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铧强中学或仁寿中学。③第三批次为其余公办普通高中志愿,参照高考平行志愿设置方式设置三个平行志愿。④第四批次为公办高中兼报民办高中志愿。
(3)彭山区:①第一批次为民办普通高中志愿、眉山中学和仁寿一中南校区跨区县招生志愿、艺体特长生志愿。②第二批次为省级示范高中彭山一中“定向切块”志愿、划线录取志愿。③第三批次为公办高中兼报民办高中志愿。
(4)洪雅县:①第一批次为民办普通高中志愿、眉山中学和仁寿一中南校区跨区县招生志愿、艺体特长生志愿。②第二批次为洪雅中学的“定向切块”志愿和划线录取志愿。③第三批次为中保高中的划线录取志愿。④第四批次为公办高中兼报民办高中志愿。
(5)丹棱县:①第一批次为民办普通高中志愿、眉山中学和仁寿一中南校区跨区县招生志、艺体特长生志愿。②第二批次为丹棱中学的“定向切块”志愿和划线录取志愿。③第三批次为公办高中兼报民办高中志愿。
(6)青神县:①第一批次为民办普通高中志愿、眉山中学和仁寿一中南校区跨区县招生志愿、艺体特长生志愿。②第二批次为青神中学的“定向切块”志愿和划线录取志愿。③第三批次为公办高中兼报民办高中志愿。
3.“定向切块”志愿有关要求。
报考省级示范高中“定向切块”志愿的考生必须是户口在我市且在中考报名学校连续就读两年及以上的品学兼优、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必须为A等级。区县教体行政部门要以2018届初中毕业生为基数,将辖区内省级示范高中划线录取招生计划总数的50%作为“定向切块”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辖区内各初中学校,在经学校、区县层层审核并按规定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28日前向市教体局上报符合“定向切块”的考生名单。
【志愿填报】
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实行网上志愿填报,眉山市执行统一的时间和政策规定(详见《指南》)。市教体局负责对区县教体局志愿填报工作的培训,负责眉山市中考志愿的指导和管理。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具体负责志愿填报的培训、指导和管理。各区县和学校要严格执行志愿填报规定,科学指导学生选择填报志愿,切实落实学生志愿档案管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签字确认,错过志愿填报时间或志愿填报失误,责任自负。区县要加强志愿填报的指导和管理,严格志愿填报程序和纪律要求。所有初中学校务必要对经考生、家长(监护人)及班主任三方签字认定的志愿确认书进行认真审核并收集齐全后报区县教体局存档备查。区县教体局对辖区内不填报我市高中学校志愿的考生要做好登记汇总。
1.眉山市考生可以选报眉山中学、仁寿一中南校区跨区县招生的1个志愿。报考眉山中学和仁寿一中南校区跨区县招生的考生可选报所在区县其他普通高中“定向切块”和划线录取志愿,但不得兼报艺体特长生志愿。
2.眉山市体育特长生可以选报车城中学体育特长班,眉山市艺术特长生可以选报仁寿中学艺术特长班。报考车城中学体育特长班、仁寿中学艺术特长班的考生不可以兼报其他普通高中的艺体特长生志愿,但可以兼报所在区县其他普通高中“定向切块”和划线录取志愿。报考其他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的考生志愿必须与划线录取志愿学校一致。
3.省级示范高中的“定向切块”志愿学校和划线录取志愿学校必须相同。
4.东坡区、仁寿县其余公办普通高中平行志愿考生可选报3个。
5.民办高中单报志愿和兼报志愿可分别选报1个。
【录取安排】
中考评卷结束后,市教体局按照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划等入围,参加“定向切块”录取的必须是A等级,参加省级示范高中其余类别录取的必须是B等级及以上,参加其余高中录取(含民办高中)的必须是C等级及以上。根据考生考试总分(含文化考试、体育考试、实验操作考试和政策性加分)及中考志愿,统一组织眉山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录取共分四个批次:
1.第一批次录取。
(1)民办普通高中根据考生志愿、招生计划和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最低分数线不能低于今年眉山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民办高中自主招收的市内考生、市外考生均需以区县为单位在8月10日前按眉山市统一工作要求将拟录学生中考成绩信息、录取学生身份信息等报市教体局审核,8月10日之后不再录取。录取名额不能超过市教体局核定的招生总计划数。市内民办普通高中已正式录取了的考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录取;民办高中不得录取没有中考成绩的学生(包括外市考生)。
(2)眉山中学、仁寿一中南校区跨区县招生,须符合综合素质评价B等级及以上,根据考生志愿、招生计划和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最低分数线不能低于今年该高中学校划线录取分数线。
(3)艺体特长生按照“综合素质评价划等入围,以文化考试成绩为基础,以专业特长测试成绩为主要依据”的原则,术科成绩达到测试总分的60%为最低控制线,中考文化考试成绩不低于区县最低控制线,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须达到录取学校规定等级,在此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2.第二批次录取。省级示范高中(含仁寿中学)根据录取规则和考生志愿、招生计划及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其中,“定向切块”的录取以“考生中考总分必须达到报考学校划线录取分数线的85%以上且综合素质评价A等级”为基础条件,按照学校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第三批次录取。其余公办普通高中平行志愿录取,根据录取规则和考生志愿、招生计划及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学校招生名额有限而总分相同的考生人数超过时,根据总分相同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排序的先后顺序依次录取。
4.第四批次录取。公办高中兼报民办高中志愿的录取,根据考生志愿、招生计划和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最低分数线不能低于今年眉山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5.其他录取。
(1)眉山中学、仁寿一中跨市州招生录取。执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政策规定,规范发布招生简章并在中考结束后开展自主招生工作,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总数,招生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于7月3日前报市教体局审核备案。
(2)参加省运会运动员的录取。执行《眉山市参加省运会学生运动员升学就读办法》。
(3)精准扶贫专项招生计划录取。执行《眉山市普通高中精准扶贫专项招生计划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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