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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8年中考录取政策出炉啦!家长考生必知

来源:51EDU精品学习网

2018-04-18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关于做好2018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获悉,北京2018年中考录取政策公布了!2018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按提前招生录取、名额分配招生录取、统一招生录取和补录顺序,采取网上录取方式进行。

北京2018年中考录取政策出炉啦!家长考生必知

所有高级中等学校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2018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

>>> 录取方式 <<<

2018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按提前招生录取、名额分配招生录取、统一招生录取和补录顺序,采取网上录取方式进行。考试院中招办负责招生录取的组织、协调和审批工作。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并按规定做好录取的各项工作。

已被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名额分配招生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已被名额分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统一招生录取。

【提前录取】

提前招生录取分为贯通项目提前招生录取和贯通项目以外其他学校提前招生录取。

贯通项目录取根据招生学校各类贯通计划,依据考生招生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及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录取。贯通项目录取先于其他提前招生学校进行。被贯通项目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后续其他方式录取。

贯通项目以外其他经市教委批准参加提前招生录取的学校(专业)不再单独组织文化课考试,考试成绩公布后可自行组织专业加试,并依照本校提前招生计划、提前招生工作方案中制定的录取原则以及考生志愿择优录取。录取原则以专业为单位制定,可以在三种情况中选择一种:在中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专业测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中考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各学校要制定提前招生工作方案,并在规定时间报送考试院中招办。工作方案包括组织机构、测试工作安排、测试内容、录取原则、安全应急预案等内容。招生学校要按要求在规定时间提交初录考生名单和有关信息。

【名额分配】

名额分配招生录取在提前招生录取之后,统一招生录取之前进行。按照优质高中名额分配计划、市级统筹计划、校额到校计划和初中校分配各类名额数,依据考生招生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及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录取。

【统招录取】

统一招生录取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按照招生计划和招生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录取。

各区和学校要依照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计划、招生类别做好符合特殊录取条件考生的测试和资格审核工作,按时报送拟录取特殊考生信息。

【补录安排】

在统一招生录取结束后,未录取满额的学校(专业)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录。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补录。

北京教育考试院将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专业)信息向社会公布,考生可根据学校情况和自身条件自愿选报补录学校。

【其他说明】

贯通项目招生、名额分配招生和统一招生录取时,遇招生考试总分相同者,未享受加分待遇的现役军人子女和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优先录取,然后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三个单科成绩仍相同,则按随机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录取。

>>> 录取审批 <<<

全市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审批工作由考试院中招办负责。录取审批采取网上审批的方式。招生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并通过网络接收录取考生电子档案。各区中招办参加全市统一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未录取考生和借考考生电子档案的打印工作。各初中学校应及时下载本校考生录取信息。

录取结果在考试院网站和各区考试中心网站上公布。各类高级中等学校要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要求,严格依照考试院中招办审批后的新生名册为新生建立学籍。

>>> 特殊学生 <<<

1.在初中阶段获得金帆奖、银帆奖的考生,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可保送到在考生所在区招生的各类高级中等学校。

2.获得市级三好学生证书的应届初三学生,参加招生文化课考试后,可以直升本校高中。凡选择直升本校高中的市级三好学生须将本校高中招收直升考生的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

3.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报考有关学校,经测试合格后,须将该学校招收特长生的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方可以特长生身份被该校录取。

4.报考招收“特色实验班”、“大学子弟班”等学校的考生,在符合报考条件下,须将该校招收此类考生的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方可被该校录取。

5.报考“宏志班”考生须取得该校资格认定,其中报考北京宏志中学和广渠门中学宏志班的考生要严格按照北京市教委有关文件要求办理报考手续。报考“宏志班”的考生须将该校(专业)作为统一招生第一志愿填报。如要报考两所或两所以上学校的宏志班,则须从第一志愿起连续填报。

6.符合录取条件的残疾考生,各招生学校要予以录取。

>>> 不予录取 <<<

1.各招生学校(专业)均不得录取未参加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学生。

2.经批准进行专业加试的学校(专业)不录取未进行专业加试或专业加试不合格的考生。

3.各招生学校(专业)不录取未参加体检或身体条件未达到本学校(专业)要求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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