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报关水平测试报关单填制备考指导6
运输方式
(一)含义
运输方式是指国际贸易买卖双方就进出口货物交接、交换所磋商决定可采用的运输方式。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所列的“运输方式”栏专指载运货物进出关境所使用的运输工具的分类,即海关规定的运输方式。
海关规定的运输方式与国际货物运输方式有联系又有区别,前者有实际的运输方式,也有特殊的运输方式,而国际货物运输方式只有实际的运输方式,如海洋运输、铁路运输、公路运输、航空运输、集装箱运输、多式联运等。
(二)海关规定的运输方式
海关规定的运输方式可分为两大类:实际运输方式和特殊运输方式。
1.实际运输方式
海关规定的实际运输方式专指用于载运货物实际进出关境的运输方式,按进出境所使用的运输工具分类,主要有:
(1)水路运输:指利用船舶在国内外港口之间,通过固定的航区和航线进行货物运输的一种方式。凡是以海洋运输、近海运输、沿海运输或内河运输的货物,均应按此项填报。
(2)铁路运输:指利用铁路承担进出口货物运输的一种方式。
(3)公路运输:指利用汽车承担进出口货物运输的一种方式。
(4)航空运输:指利用航空器承担进出口货物运输的一种方式。
(5)邮件运输:指通过邮局寄运货物进出口的一种方式。
(6)其他运输:主要指采用人力、兽力、输油管道、输水管道、输送带和输电网络等方式输送进出口货物的运输方式。
海关规定的实际运输方式用于载运实际进出关境的货物。进境货物的运输方式,按货物运抵我国关境第一个口岸时的运输方式填报;出境货物的运输方式,按货物运离我国关境最后一个口岸时的运输方式填报。
2.特殊运输方式
海关规定的特殊运输方式仅指没有实际进出境的运输方式,按货物在境内的流向分类,包括以下10种情况:
(1)境内非保税区运人保税区货物和保税区退区的;
(2)境内存入出口监管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退仓的;
(3)保税区运往境内非保税区的;
(4)保税仓库转内销的;
(5)出口加工区与境内区外之间进出的;
(6)从境内保税物流中心外运入保税物流中心或从保税物流中心运往境内非保税物流中心的;
(7)从境内(指国境内特殊监管区域之外)运入保税物流园区或从保税物流园区运往境内的;
(8)从保税港区(不包括直通港区)运往境内区外和境内区外运入保税港区的;
(9)从境内运入边境特殊海关作业区的;
(10)其他没有实际进出境的。
(三)填报要求.
1.“运输方式”栏应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境的运输方式或货物在境内流向的类别按海关规定的“运输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运输方式名称或代码。
运输方式代码表及说明2.特殊情况下运输方式的填报要求:
(1)非邮件方式进出口的快件,按实际进出境运输方式填报。
(2)进出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货物,按旅客实际进出境时所乘运输工具填报。
(3)进口转关运输货物,按载运货物抵达进境地的运输工具填报;出口转关运输货物,按载运货物驶离出境地的运输工具填报。
(4)同一出口加工区内或不同出口加工区的企业之间相互结转(调拨)的货物,出口加工区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之间、不同保税区之间、同一保税区内不同企业之间、保税区与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之间转移(调拨)的货物,以及加工贸易余料结转、深加工结转和内销货物,填报“9”。
(5)出口加工区与区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区内企业填报“9”,区外企业填报“Z”。
(6)对特殊区域内企业、单位实际进出境货物,应根据货物实际运输进出境的方式,选择“运输方式代码表”中相应的运输方式或代码填报。
对同一特殊区域或不同特殊区域之间、特殊区域与保税监管场所之间流转的货物,区内企业在本栏填报“其他运输”(9)。
特殊区域与境内区外(非特殊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之问进出的货物,区内、区外企业应根据实际运输方式,分别填报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Y)、“出口加工区”(z)。
3.“运输方式”栏填报应注意的事项有:
(1)运输方式为保税区(代码为7)和保税仓库(代码为8)仅适用于保税区和保税仓库转内销货物进口报关单的本栏的填报,不得用于出口报关单。
(2)运输方式代码为“0、1、7、8、z、w、X、Y、H”的,其进口报关单的“起运国(地区)”栏、出口报关单的“运抵国(地区)”栏应填报中国(142)。(3)不复运出(入)境而留在境内(外)销售的进出境展览品、留赠转卖物品等,填报“其他运输”(代码为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