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报检员报检业务基础知识点四

2014-09-01 11:16:53 字体放大:  

2013年报检员报检业务基础知识点四

进口废物原料、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

1、“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的主要内容和规定

(1)对国家允许作为原料进口的废物,实施装运前检验制度,防止境外有害废物向我国转运。 进口废物前,进口单位应先取得国家环保总局签发的《进口废物批准证书》。

(2)收货人与发货人签订的废物原料进口贸易合同中,必须订明所进口的废物原料须符合中国环境保护控制标准的要求,并约定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或国家质检总局认可的检验机构实施装运前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装运。

2、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

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在合同签署前向国家质检总局或收货人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办理备案手续。对按规定应当实施装运前预检验的,由检验检疫机构或国家质检总局认可的装运前预检检验机构实施装运前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装运。运抵口岸后,检验检疫机构仍将按规定实施到货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