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报检员报检业务基础知识点九

2014-09-01 11:22:33 字体放大:  

2013年报检员报检业务基础知识点九

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地位

一、法律地位

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了《商检法》、《动植物检疫法》、《卫生检疫法》以及《食品安全法》等法律,从根本上确定了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的法律地位。

二、执法主体地位

国家法律赋予出入境检验检疫实行国家行政管理的地位。鉴于出入境检验检疫的涉外性质,必须强调执法的集中统一与国际接轨性,国务院批准检验检疫部门实行垂直领导体制。

三、检验检疫机构是国家行政机关

检验检疫机构是国家的行政机关之一,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从属于国家行政管理体制。

四、检验检疫机构是国家出入境监督管理机关

检验检疫机构实施监督管理的对象是出入境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人员等。

五、检验检疫的监督管理是国家行政执法活动

检验检疫机构通过法律赋予的权力,对出入境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人员等进行监督管理,并对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检验检疫机构执法的依据是《商检法》、《动植物检疫法》、《卫生检疫法》、《食品安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