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报检员报检业务基础知识点十一
无须办理和免于办理认证的情况: (今年新增内容)
(一)下列情况,无需办理认证:
1、官方驻华人员自用的物品(含港澳特区驻内地官方人员);
2、政府间援助、赠送的物品
3、入境人员随身携带的自用物品
(二)下列条件,可免于办理:
1、科研、测试所需品
2、考核技术引进生产线所需的零部件
3、直接为最终用户维修目的所需的产品 (国外产品的进口维修配件)
4、工厂生产线 / 成套生产线配套所需的设备 / 部件 (不含办公用品)
5、暂时进口、需退运出关的产品 (如展览品)
6、仅用于商业展示、不销售的产品
7、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8、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进料或来料加工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需申请,届时提交证明材料、责任担保书、产品符合性声明(包括型式试验报告等),核准则核发《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