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报检员考试业务基础第三章复习一

2014-09-25 16:51:38 字体放大:  

第三章 出入境检验检疫货物报检

第一节 报检单填制

报检单种类:

报检时必须使用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印制的报检单,经常使用的报检单主要有:《入境货物报检 单》、《出境货物报检单》、《出入境货物包装检验申请单》。

填制的一般要求:

1.企业应按所申报货物的信息准确填制报检单。填制内容应与随附单证相符。报检单填制应完整、准确、真实,不得涂改,对无法填写的栏目或无需填写内容的栏目,统一填制为“***”。

2.填制完毕的报检单应加盖报检单位公章或已经向检验检疫机构备案的“报检专用章”,报检人应在签名栏手签,不得打印或代签。

3.填制完毕的报检单在发送数据和办理报检手续前必须认真审核,检查是否有错填、漏填的栏目,所填写的各项内容必须完整、准确、清晰、不得涂改。

4.企业向检验检疫机构发送电子申报数据后,须打印纸质报检单并持报检单及相关随附单据办理报检手续。企业应保证纸质报检单内容与电子数据信息完全一致。

注意的问题:

1.纸质单据与电子数据不一致。有的企业在电子申报系统中录入报检数据时,可能会因为复制之前单据忘记修改或其他疏忽造成所发送的电子数据有误。报检员发现后,往往只是在打印纸质报检单时进行了修改,并打印出报检单。但是对电子数据却没有进行相应的修改。这是造成纸质单据和电子数据不一致最常见的原因。在日常工作中,企业必须按照成功发送的电子数据打印纸质报检单。对于已经受理报检的电子数据有误的,须填写更改单至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更改手续。

2.空项。有的报检员在发送电子数据和填制报检单时,对系统设定的非必输项不录入任何数据。还有的,在应录人数据的项目内填制“***”。这都是不符合报检单填制要求的。

3.填制不规范。报检员在填制报检单时,应根据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规范地录入报检单。对于需要选择的项目,应按照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项目。在填制和选择时,不能填制较笼统或不确切的内容。例如:有的报检员在填制报检单时,“用途”一栏不管什么货物一律都选择“其他”,这种做法在日常工作时是必须要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