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报检员考试业务基础第二章知识点四
第二章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
第四节 检验检疫业务流程
业务流程概念:
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流程是指报检/申报、计/收费、抽样/采样、检验检疫、卫生除害处理、签证放行的全过程。
报检/申报:
报检/申报是报检人申请检验检疫的第一个环节,检验检疫机构也在此环节审核报检人的资料 是否符合要求。审核无误的,方能受理报检。因此,报检人应及时了解掌握检验检疫有关政策,在报检时按检验检疫机构有关规定和要求提交有关资料。
计/收费:
对已受理报检的,检验检疫机构工作人员按照《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的规定计费并收费。
抽样/采样
:1.对须检验检疫并出具结果的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人员需到现场抽取(采取)样品;
2.所抽取(采取)的样品有的并不能直接进行检验,因此,需要对样品进行一定的加工,称为 制样;
3.样品及制备的小样经检验检疫后重新封识,超过样品保存期后销毁。
检验检疫:
1.检验检疫机构对已报检的出入境货物,通过感官、物理、化学、微生物等方法进行检验检疫,以判定所检对象的各项指标是否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或合同及买方所在国官方机构的有关规定;
2.检验检疫的方式包括全数检验、抽样检验、型式试验、过程检验、登记备案、符合性验证、符合性评估、合格保证和免予检验等。
卫生除害处理:
检验检疫机构对有关出入境货物、动植物、运输工具、交通工具等实施卫生除害处理。
签证与放行:
1.出境货物经检验检疫合格的,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出境货物通关单》,海关据以验放;
2.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签发《出境货物不合格通知单》;
3.入境货物,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并进行必要的卫生除害处理后或检验检疫后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海关据以验放货物;
4.海关验放货物后,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合格的,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5.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签发检验检疫证书,供有关方面对外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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