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导游资格考试导游业务复习笔记:监督权

2014-12-19 11:49:12 字体放大:  

2015年导游资格考试导游业务复习笔记:监督权

1. 概念:

旅游者享有对旅游服务产品以及保护旅游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旅游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旅游者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2. 监督范围:

①质量、数量;②价格;③服务态度、服务作风;④对旅游者保护工作进行监督(主要体现于对于国家进行相关权益保护法立法的建议;对实施相关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法律、法规进行监督)。

三. 旅游者权益的保护

(一) 旅游者权益的国家保护:

① 立法保护:完善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是国家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基础和依据。

② 行政保护:旅游行政部门在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方面的具体责任:加强、防止、调查处理、强化、听取。

③ 司法保护:公检法机关应当依法严惩旅游经营者在提供旅游服务产品和服务中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审判机关应当采取措施,方便旅游者提起诉讼,并依法及时审理旅游者权益争议的案件。

(二) 消费者组织对旅游者合法权益的保护:①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②保护包括旅游者在内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 旅游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

①与经营者协商和解;②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③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④申请仲裁;⑤向人们法院提起诉讼。

(一) 赔偿主体及责任的承担

1. 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2. 因旅游服务产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3. 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侵权人应当给予受害旅游者损害赔偿和精神赔偿,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旅游投诉及处理:

一. 旅游者投诉的相关知识

二. 旅游者投诉心理

三. 旅游者投诉的处理

四. 被投诉者的义务和权利

(一) 义务:

(二) 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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