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导游资格考试导游业务复习笔记:旅游安全管理制度
一. 旅游安全管理工作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二. 切实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①旅行社应充分考虑影响安全的各种因素,合理安排旅游路线,制订周密的行程计划;对特殊旅游项目,要事先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预案和急救措施,重要团队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②旅行社租用的运载车辆,应选择经营信誉好、管理水平高、各类保险齐全的旅游公司的车辆,以及责任心强、技术过硬的驾驶人员,所租用的车辆应符合有关行业标准,并与旅游公司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义务和责任;定期检修和保养车、游船等接待设施。运营前司机应全面检查,严禁带故障运行。导游人员带团前应详细查询车辆安全状况,及时提醒司机遵守交通规章制度,确保行车安全。③向旅游者介绍必要的安全常识和相关防范措施。(详见P168)④对行李有完备的交接手续,明确责任,防止损坏或丢失。
第二节 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理
一. 旅游安全事故的概念及等级
(一) 概念:在旅游活动的过程中,涉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事故。
(二) 等级:
1. 轻微: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轻伤,或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者。
一. 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理
(一) 处理原则:①迅速处理原则;②属地处理原则;③妥善处理善后原则。
(二) 处理程序:
1. 旅游安全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
①立即报告;②保护现场;③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抢救、侦查;④有关单位负责人应及时赶赴现场处理。
2. 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处理原则和程序:
处理原则:由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政府牵头协调有关部门,以及事故责任方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必要时可成立事故处理领导小组。
处理程序:①事故报告单位立即派人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及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②做出标记,尽量保护事故现场的客观、完整。如有伤亡,应立即组织医护人员抢救,及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事故报告单位应确认伤亡人员的身份及保险情况,并进行登记。如有死亡,注意保护好遗骸、遗体。对事故现场的物品,要认真清理和保护并逐项登记造册。③在处理过程中,责任方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联系有关部门为伤残者或伤亡者家属提供有关证明文件;④如果伤亡者中有来自海外的旅游者,责任方和事故报告单位在对伤亡人员清楚后,要及时报告当地外事部门及国家旅游局,由当地外事部门或国家旅游局负责通知外方,而有关组团旅行社应当及时抚慰伤亡者家属。
3. 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适用于国务院发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①报告;②现场保护;③调查。P170
2. 一般: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重伤,或经济损失在1万—10万(含1万)元者。
3. 重大: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死亡,或旅游者重伤致残,或经济损失在10万—100万(含10万)元者。
4. 特大: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死亡多名,或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者,或者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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