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资料七

2014-12-05 13:22:17 字体放大:  

2014年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资料七

(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行业自律管理

(1)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由经营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金融机构自愿组成的行业自律组织。它的设立是为了加强证券业之间的联系、协调、合作和自我管理,以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2)2001年8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公会成立。2002年12月,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投资基金业委员会成立。2007年中国证券业协会设立了基金公司会员部,2012年6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正式成立。

我国基金销售的法规体系

1.我国基金销售的法规体系由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等构成。

2.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证券投资基金法》,是我国基金销售法规体系中的核心法律,确立了现行基金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围绕这个核心法律,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并发布了一系列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募集、交易、管理、托管、信息披露、销售、基金从业人员管理等各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3.我国已逐步形成了以《证券投资基金法》为核心、全面覆盖基金销售活动的法律法规体系。

基金销售监管概述

(一)基金销售监管的含义与作用

基金销售监管是指监管部门运用法律的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基金销售参与者行为进行的监督和管理。

基金销售监管对于维护基金市场的良好秩序、提高基金市场效率、保护基金投资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

(二)基金销售监管的目标

1.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保证市场的公平、效率和透明。

3.防范和降低系统性风险。

4.推动基金业的规范发展。

(三)基金销售监管的原则

1.依法监管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监管与自律并重原则。

4.监管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原则。

5.审慎监管原则。

基金销售机构和基金销售人员在投资者教育方面的职责

1.基金销售机构要广泛开展正确认识当前证券市场形势的宣传教育,向投资者揭示风险,引导投资者认识风险。向基金投资者及时传递市场和客户资产等信息,提示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2.基金销售机构还应该整合投资者教育资源,拓宽渠道,创新方式,完善内容。要建立多层次的投资者教育体系,提供差异化的、相互补充的投资者教育服务。要针对不同投资者需求的特点,在普及证券、基金基础知识的同时,丰富投资者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

此外,要在充分利用多种新闻传播渠道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积极组织引导主流媒体加大投资者教育宣传的广度、深度,充分揭示市场风险,帮助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增强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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