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河南开封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时间:7月16-20日

2012-07-03 11:52:22 字体放大:  

2012年河南开封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时间:7月16-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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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2012年教师资格证报名(含教育理论考试报名)时间:7月16日—20日。申请人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学历证、普通话等级证三证齐全)到相应认定机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按规定缴纳考务费40元/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B5纸复印)和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开封市2012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2〕510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现将开封市2012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开封市境内的中国公民,均可按照规定在开封市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程序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普通话等级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到相应的教师认定资格机构报名登记。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收集体报名。

拟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到开封市教育局报名(同时领取《开封市2012年面向社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日程安排》);拟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名。(县区认定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见附件1)

2、申请人报名的同时,应全面了解申请教师资格的具体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等信息,领取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日程安排表。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还需办理教育理论考试报名登记手续。教育理论考试为“综合试卷”,考试内容包含相关科目(与往年相比,今年增加了《职业道德规范与专业标准解读》一科,考试内容所包含的相关科目详见附件2)。

3、师范教育类及教育理论考试合格人员需由工作单位、户籍所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开具本人思想品德鉴定。

4、师范教育类及教育理论考试合格人员需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二)提交申请材料阶段

1、师范教育类及教育理论考试合格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需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8)师范教育类(含成人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学籍表原件及复印件、当年河南省招生计划等材料。

上述第1、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所提交的材料须装在规范的档案袋内一并上报,档案袋上应注明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申请资格种类和学科、手机号码。

2.报送材料地点。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到开封市教育局递交材料;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材料。

(三)审查材料阶段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必须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面试)的人员,并通知其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面试)的时间、地点等。

(四)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面试)阶段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成立专家审查委员会,通过说课、答辩等方式,考查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提出审查意见。

(五)认定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六)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时间安排与要求

(一)全市申请人报名(含教育理论考试报名)时间:7月16日—20日。申请人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学历证、普通话等级证三证齐全)到相应认定机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按规定缴纳考务费40元/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B5纸复印)和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二)教育理论考试时间:

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者,需参加全省教育理论统一考试。考试时间为10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同时在开封教育网公布)。

(三)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公布、合格证书发放、体检、受理申请材料、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等后续相关工作,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计划于11月底完成。

根据教育部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整体部署,今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我省将继续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网上申报”工作。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进一步优化工作方案,认真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强化服务意识,广泛利用媒体、网络等方式,尽可能全面的告知申请人有关“网上申报”的要求、时间、流程及注意事项,及时发布工作进度信息,主动为广大教师资格申请者提供方便条件。

四、信息发布途径

我市2012年面向社会开展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信息、日程安排等均在开封教育网(网址:www.kfedu.com.cn。)上发布,请申请人及时登录查询详情。

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按照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供的信息渠道和发布方式获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