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玉溪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公告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教师资格条例》、《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面向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云教人[2003]35号)和《云南省关于201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云教认定[2012]4号)文件精神,为拓宽教师来源渠道和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渠道,特别是为广大应届毕业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创造条件,满足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现将我市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具有玉溪市户籍或正式工作单位注册地址在玉溪市,符合《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面向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规定条件的中国公民,以及在玉溪市的高校2012届应届毕业生。
二、申报条件
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
(1)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2)遵守宪法和法律,未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
2.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分别具备幼儿师范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含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其学历可放宽到初中毕业学历。
3.教育教学能力
(1)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懂得教育教学的规律和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具有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的选择能力,教学方案的设计能力,现代教育技术的运用能力,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和管理学生的能力等。
(2)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知识要求。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除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外)均应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师范院校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参加并通过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授权组织的考试后,获得合格证书。
(3)普通话水平。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母语非汉语的少数民族人员以及民族自治地方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地区的人员申请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暂可方宽到三级甲等。
4.身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三、报名申请
2012年申请教师资格实行网络报名,申请人在4月16日至5月25日内网络报名,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仔细阅读相关注意事项,根据要求认真填写个人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务必提交信息,以完成网络报名,5月25-26日、5月29-31日内,携带所需证件(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指定的确认点现场确认。玉溪师范学院的确认时间和确认地点由师院确定,详见学院通知。
市县区确认点信息表
县区确认点地址电话联系人
红塔区玉溪教师进修学校一楼会议室 (红塔区东风中路67号)2015823李老师
澄江县澄江县教育局 (澄江县劝学街3号)6915562林老师
江川县江川县教育局人事股 (湖滨路中段8号)8011829普老师
通海县通海县教育局二楼人事股 (西街80号)3801968龙老师
华宁县华宁县教育局人事师训股 (城隍庙街13号)5011263周老师
易门县易门县教育局二楼人事股 (朝阳路238号)4963431郭老师
峨山县峨山县教育局三楼人事股 (临江路下段)4017880普老师
新平县新平县教育局五楼人事股 (文化路9号)7011259白老师
元江县元江县教育局人事科 (红旗路85号)6012434李老师
市直玉溪市教育局四楼人事科412室 (许家湾路47号)
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A3双面,网上申报后直接从网上打印出A4,再印制成A3双面);
(2)身份证及同时印有身份证正反两面的复印件一份(A4);
(3)社会申请人员提供学历证书及其复印件一份(A4),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学业成绩证明;
(4)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制作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及其复印件一份(A4);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A4),社会人员由所在单位或所在乡镇(街道)填写盖章,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填写盖章;
(6)师范类证明或云南省招生考试院颁发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
(7)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成绩单原件或毕业教学实习鉴定材料原件、复印件(A4);
(8)《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一份(空白表,A4双面);
(9)封面粘贴《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档案袋》表格的档案袋一只(仅容纳A4纸尺寸,不宜过大,直开口);
(10)除以上相关表格内粘贴相应尺寸照片外,另上交一寸免冠彩色近照1张,背面注明姓名,出生年月和申报类别;
(11)认定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如:证件中有姓名互不相符的,若为曾用名,需本人带户口本,若户口本无法证明的由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若为某证件姓名写错原因,需有发放该证件机关的证明书。
四、组织体检
1、按照省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有关规定,申请各类教师资格的人员,均需参加体检。
2、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由市、县区教师资格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在统一安排的时间内,到各级教师资格管理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3、体检标准、体检办法及要求按《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及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4、未经各级教师资格管理机构组织安排的体检,其结论不予认可。
5、无明确体检结论或内容不完整的体检表不予认可。
6、体检时间由市、县区自定,现场确认时再通知。
五、注意事项
1、申报人员务必牢记网络申报及现场确认时间,务必在规定日期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现场截止日当天去确认的人员,必须在下午4点前到到达确认地点,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2、网络申报请提前准备一张个人照片电子版,照片格式必须为.jpg,规格114像素* 156像素,大小不得超过20KB。并提前准备好,已签字盖章的《思想品德鉴定表》。填写个人信息前仔细阅读《网上申报常见问题解答》及相关提示。
3、详细记录个人注册时设置的用户名、密码和报名号,注意输入法、中文或英文、全角或半角、大写或小写等输入时的详细信息,再次登录的时候按照记录的输入方式输入。
4、选择所学专业,供选择的几类专业目录中都有与所学专业一样名称的专业,在任何一个类别中选择都可以,只要与本人毕业证书专业相同的即可。在所有的类别中都没有与本人毕业证书专业相同的专业,在任何一个类别中选择相近的专业即可。申请任教学科(课程)选择,按承担课程类别选择填写。
5、联系方式一栏请认真准确填写,并保证通信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能及时联系。
6、填写完信息后,请注意保存,在公共场所电脑上报名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个人信息泄漏或被他人更改,给申报人带来不便。
7、规范表册材料。申请人员必须使用统一规格尺寸的表册,选用高质量纸张,书写、打印和复印清晰规范,内容真实完整,各项手续完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从中国教师资格网上自动生成打印后,必须制作成A3双面的规格。凡申请材料不规范者不予受理。
8、现场确认前请认真核对清理所要求的证件、表册材料,带好带齐所有要求的证件和表册材料再去现场确认。若本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去现场确认的,需书面委托他人代为现场确认。
六、资格认定及证书发放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定期作出认定意见并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领到毕业证并交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后方能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发放时间各县区及学校另行通知。
玉溪市教育局
二O一二年四月十日